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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母親無視女兒遭倆表姨淩虐致死 姐仨遭重判

2016年03月11日 10:57:2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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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11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縣一名4歲李姓女童,去年底遭虐死案,臺北縣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依傷害致死及妨害自由等罪,重判淩虐女童的二表姨周鳳珍12年有期徒刑、大表姨周靜宜3年及李姓女童的母親李玉嬋8年徒刑。

  去年11月12日晚間,李姓女童遭二表姨虐死,李玉嬋發現女兒死亡卻未報警,只用毯子包裹,用電扇朝屍體及有冰塊的桶子吹,屍體在家藏放4天后,李女才上網問網友“4歲小孩死了該怎麼辦?”,經網路業者發現後報案,此事件才曝光。

  法醫研究報告指出,女童死因是第一節頸椎脫臼,造成腦幹出血,引發神經性休克死亡,這類死因從受傷到休克死亡的時間很短,顯出女童是在當天遭二表姨周鳳珍施暴而在短時間內死亡;而李玉嬋卻坐視女兒受虐,才與周鳳珍都被判重刑。

  判決指出,李玉嬋去年10月帶4歲的女兒從臺南北上,借住大表姐周靜宜住處,但因她常常獨自外出,而把女兒留給大表姐周靜宜和二表姐周鳳珍照顧,致使兩女不滿,常毆打女童。

  李玉嬋縱容兩名錶姐虐待女兒,周靜宜等人變本加厲,動輒對女童掌摑毆打,抓頭撞墻、用腳踹頭,或拿木棍及刮痧棒毆打腳底和臀部;周鳳珍甚至抓女童頭往地上摔時,還向在一旁觀看的李玉嬋説女童的“頭好硬”。

  周靜宜兩人多次用衣服捆綁女童手、腳,用膠帶封嘴,再塞進置物櫃內,李玉嬋知情卻不理會,聽女兒哭救也不幫女兒鬆綁。

  法院審理時,李玉嬋、周靜宜和周鳳珍雖然都認罪並表示悔意,並説要多做功德贖罪,但還是被重判。(台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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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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