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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子被判召妓將上訴 聲稱應召女收爆料媒體鉅款

2016年03月11日 10:57:57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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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敗訴,決定反擊。委任律師羅鼎城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立即上訴,要求二審法官傳喚關鍵證人“妮可”、應召站“雞頭”,還質疑妮可收週刊12萬元台幣,記者與她訪談也是事先預錄,妮可下車相片更非記者所拍攝,只要妮可出面,即可還原真相。

  《壹週刊》社長裴偉17日表示,陳致中要上訴,這是他的權利,週刊會尊重其決定;至於週刊購買照片、妮可收取12萬元台幣指控,都是無稽之談。

  陳致中不甘心一審法官採用對他不利證據,17日上午告知律師羅鼎城,收到判決書後要上訴,陳致中認為對他有利的四季汽車旅館不在場證明被法官“打槍”,明顯判決不公。委任律師羅鼎城表示,要查就來查清楚,既然判決書中明確提到,召妓男以“0953”與應召站“雞頭”“0982”門號,從今年2到7月共聯繫5次召妓,等到了二審,絕對要求這名“雞頭”出庭説明。

  羅鼎城表示,屆時也會要求《壹週刊》將“妮可”找出來當庭對質,並懷疑“妮可”先收週刊12萬元台幣後再套好招做錄音;7月3日淩晨,“妮可”下車相片也不是週刊記者親自拍攝,質疑相片是買來的,將進一步要求傳喚攝影記者。

  至於一審為何不傳“妮可”及“雞頭”?他強調,一審時週刊要負舉證責任,而非由陳致中來舉證;到了二審絕對“化被動為主動”,如果知道“妮可”的真實資料,一定會控告刑事妨害名譽。

  陳致中向《壹週刊》求償敗訴,陳水扁認為這是“司法打壓”,希望陳致中不受影響續跑行程,爭取選民支援;另外,陳水扁也為移監預作準備,17日已透過扁辦秘書江志銘把18箱書信運出臺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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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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