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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稱陳致中5個月5次召妓 對象“涉獵”廣泛(圖)

2016年03月11日 10:59:0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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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參選人陳水扁的文宣“他(陳致中)明年要去當兵”,欺騙了不少選民。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如今扁珍深陷囹圄,兒子陳致中還有心玩著花樣召妓,不知陳水扁知道後有何感想。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1月1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道他疑涉召妓案昨(16)日上午開庭。高雄市地方法院不但認定陳致中“確有召妓事實”,還曝出陳致中5度用以洪姓女子名義申請的手機號召妓,召妓對象“涉獵”廣泛,除了“妮可”外,還有幼教老師、服飾店員等。

  高雄市地方法院法官指出,今年2月到7月間,陳致中的“0958”序號(SIM卡)曾4次使用新聞中報道的召妓男子的手機通話;而召妓男子的序號有24次用陳致中的手機通話,還3次聯絡召妓。法官指出,這2個門號有24次相差僅數分鐘的通話記錄,發話地都在高雄市新興、左營及臺北市中山南路等地相同的基地臺,因基地臺僅涵蓋直徑1公里範圍,雖然交互使用SIM卡,但顯而易見2個序號及2隻手機都是陳致中持有使用。

  法官指出,根據《壹週刊》提供的召妓男子和應召業者的電話通聯,認定陳致中分別於今年2月25日、3月11日、4月21日、4月26日及7月2日聯繫召妓。陳致中“涉獵”廣泛,除了著名的“妮可”外,還有幼教老師、服飾店員等,每次出價4000或5000元新台幣。(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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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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