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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凍陳水扁在臺資産 邱毅批替扁家“留活路”

2016年03月11日 10:59:23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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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高檢署”特偵組在審理二次金改案(第二次金融改革案)期間,曾向合議庭聲請查扣扁家財産,但由審判長周佔春等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判決陳水扁夫婦等人皆無罪後,一併裁定駁回特偵組的聲請,國民黨“立委”邱毅15日痛批此舉形同在替扁家所得不義之財“留活路”,特偵組認為法院的裁定未敘明理由,已在15日向臺灣高等法院(高院)提起抗告。

  特偵組擔心扁家資産難以追繳,曾在去年先後查扣扁家有價證券、不動産、存款等,共計約新台幣2.9億元,但臺灣“最高法院”認定,二次金改案件起訴後,扣押的處分權即在法院,特偵組的查扣處分違法,7月間裁定程式違法,特偵組轉而向臺北地院提出聲請。特偵組隨後轉向臺北地院提出程式補正聲請,扣押扁家財産,但由審判長周佔春所組成的合議庭,5日判決二次金改案無罪時,一併駁回特偵組聲請。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則指出,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書中未敘明駁回理由,顯有理由不備的違法,且檢察官認為扁家不法所得高達6億余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有保全扁家財産的必要,特偵組已在15日下午,向臺灣高院提出抗告。

  檢方人士指出,雖然特偵組查扣扁家在臺資産的抗告,仍待高院裁定,但因扁家在瑞士的海角7億,絕大多數已回到特偵組指定賬戶,上周扁珍在龍潭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人事案定讞判決中,被並科共約新台幣3億的罰金,將來執行時不致受影響。

  另外,特偵組在15日發出最新聲明,指在15日下午又收到來自海外賬戶的匯回款項,美金9萬5千多元,折合新台幣大約287萬多。目前扁家的海角 7億,包括先前幾次匯款回臺的部分,總共已經有6億6731萬左右,進到特偵組專門賬戶。雖然扣掉往返匯差與部分投資損益,扁家在瑞士的“海角7億”應算已全部匯回臺,但檢方表示,須等收到瑞士司法機關的書面證明,才能確認。

  而對於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邱毅不滿的説,別忘了美國司法部曾以涉及“跨國洗錢”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沒收陳致中在紐約市曼哈頓區及弗吉尼亞州的住宅,扁的大白手套--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目前人也在美國,形同替扁家看管財産;另外,還有在日本三井住友銀行,卻未能進一步調查的另一筆扁家鉅款,臺北地院的裁定,形同給扁家財産“自由”,可以再由扁家人搬來搬去,他懷疑陳致中陪珍去探扁,其實是要討論如何處理其他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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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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