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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教授“學以致用”設局縱火 詐保2750萬(圖)

2016年03月11日 11:01:43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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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真理大學臺南縣麻豆校區前副教授楊榮焜,6年前得知鄰居的公司經營不善,竟利用教授保險實務的專業知識,幫鄰居找來保險公證人、縱火犯組成一個分工精密的詐保犯罪集團,縱火燒廠房,向産險公司詐領保金共2750萬元。法院依放火燒燬建築物未遂罪,重判“學以致用”的楊榮焜6年半徒刑定讞。

  在真理大學教授保險實務的楊榮焜(42歲),6年前在任教期間設局縱火詐保,昨被重判。法院痛批楊榮焜:“為人師表不但未遵守專業倫理,竟為一己私利,憑恃所長,主導放火詐領保險金犯行,事後還理直氣壯反控他人設詞誣陷,惡行十分重大。”

  楊榮焜案發後已離職,受害的三家産險公司事後向楊等五名被告求償理賠金,現由法院審理中。

  事實上,楊榮焜在6年前和5年前還另涉兩起縱火詐保案遭一併起訴,一件是燒燬臺南帝尊公司詐得825萬元保險金,另一件是來不及放火詐保就被捕,但這兩案都因罪證不足,昨獲判無罪定讞。

  臺“教育部”人事處表示,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或性侵屬實,被判刑定讞,服刑出獄後不得再擔任教職,楊榮焜是否行為不檢須由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定。真理大學行政處長蔡茂其説,1998年至2005年楊榮焜在校任教,後來他主動離職;若楊因詐保案被判刑確定,校方不可能再聘他。

  媒體走訪楊榮焜臺南市住處。楊母表示,兒子都在北部工作,甚少返家,也很少提及官司的事。

  法院判決指出,2004年間,臺南縣福倫塑膠公司負責人顏芳仕向楊榮焜抱怨公司經營不善,楊當時在真理大學麻豆校區擔任副教授,教保險實務,且曾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多年,竟利用專業背景,建議顏設局放火燒燬公司廠房詐領保險金。

  同年3月起,楊榮焜、顏芳仕分頭進行詐保計劃,楊先找友人陳國慧、林文科擔任福倫公司員工,協助顏芳仕在臺南仁德鄉租用鐵皮廠房,然後從越南買進廉價的二手塑膠射出機器,再偽造交易明細並替機器投保海上産險,製造機器從日本全新進口的假像。

  楊榮焜另找熟識的鼎耀保險公證人公司負責人蔡進福,協助出具不實鑒定資料,以鼎耀為出險公證理算承辦人,幫顏芳仕向兆豐産險、美亞産險及華南産險投保商業火災保險共4350萬元。

  2004年12月26日淩晨,陳國慧進入廠房,持內含芳香烴溶劑的易燃液體,放火燒燬機器設備,林文科則在旁等候接應,消防人員獲報前往灌救,機器設備已付之一炬。

  隔天楊榮焜、顏芳仕向三家産險公司申請理賠,蔡進福也以理算承辦人名義出具報告書,來年5月獲理賠2750萬元,扣除租廠房等成本,楊、顏各分贓585萬元,蔡進福拿到750萬元,陳國慧、林文科分別分得343萬元、46萬元。

  楊榮焜設局主導縱火詐保看似天衣無縫,但檢警因火場鑒定報告認定人為縱火,搜索顏芳仕住處意外扣得“縱火計劃書”、“保險金分配表”等證據,收押顏突破心防破案。但楊榮焜在法院審理期間卻無悔意,還理直氣壯反控是已轉為污點證人的顏芳仕誣陷他。

  法院昨重判楊榮焜6年半,顏芳仕輕判2年、緩刑5年,另須提供義務勞動;公證人蔡進福判刑6年;協助縱火的林文科判刑3年2月。執行縱火的陳國慧,則在分贓後逃亡被通緝。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一般業者很難在承保前查證,都是業者在事後理賠時,找專家或擔任鑒定的保險公證人查證,發現疑異才會通報相關單位,目前“金管會”已和消防部門、警方合作,針對火險詐保案例進行防範及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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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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