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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爭議法官將承審臺灣法官貪瀆案 令外界驚訝

2016年03月11日 11:02:14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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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瀆案,8日下午公開抽籤分案,當發言人黃俊明庭長宣佈,法官貪瀆案由剛審結陳水扁二次金改弊案的周佔春承審時,現場驚呼聲連連,因為負責抽籤的庭長和被抽中的受命法官,都和扁案前年送審時相同,大家異口同聲“怎麼這麼巧?”

  臺檢方特偵組8日上午偵結高等法院法官貪瀆案,隨即將全案及在押8位被告移審臺北地方法院。由於起訴罪名包含洗錢罪,依規定得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由於本案屬社會矚目重大案件,臺北法院決定公開抽籤分案。

  四個重金庭、八位法官,扣除一位8日上午才剛輪分他案的法官,共7位法官參與抽籤。主持公開抽籤的黃俊明,依慣例先抽出負責抽籤的劉慧芬庭長後,在眾多媒體記者見證下,劉慧芬抽出“衛”股承審。

  黃俊明當眾宣佈,“衛”股法官為何俏美、審判長周佔春,現場馬上響起“怎麼這麼巧”的聲音,七分之二中簽率,又抽中周佔春擔任審判長。而更巧合的是,2008年12月12日,扁家公務機要費等四大弊案起訴送審臺北法院,即採公開抽籤分案,主持抽籤程式的是黃俊明,當時黃俊明抽出負責抽籤的庭長就是劉慧芬;劉慧芬再抽出承審法官,正是周佔春同庭的何俏美中簽,時隔近兩年,歷史重演。

  臺北地院周佔春合議庭,日前判決金改弊案陳水扁夫婦及金控業者21每人平均無罪,引發各界譁然,周佔春被藍營痛批是“不適任法官”;8日特偵組起訴司法官貪瀆弊案,對涉貪的司法官,他的審判標準及法律見解,是否始終如一?大家都在看。

  據悉,周佔春因在扁羈押庭時,認為扁不會逃亡等理由,裁定當庭釋放扁,並在金改弊案中,認定金控合併案並非當局領導人法定職權,判決扁無罪,這兩起都與扁有關的案件的判決,被各界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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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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