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義商圈休閒區,街頭藝人進行鋼圈表演。
在街頭藝人嘉年華現場,藝術院校研究生擺攤作畫。
10月9日,時逢週六,臺北市文化局首次在“公館自來水園區”舉辦“臺北市街頭藝人嘉年華”活動。二十多組近百位街頭藝人到場進行各類樂器演奏和演唱,以及人像繪畫、捏塑藝術等現場藝文創作。精彩的樂器演奏,各種精巧的工藝創作,也讓現場觀眾驚嘆連連……
這只是臺北街頭藝人展示才華的一個窗口。每逢週末或假日,在臺北市區的公園、捷運出口處、商圈及地下街休閒處等公共場所,都可欣賞到街頭藝人的精彩表演。“街頭即舞臺,處處有藝人”,這既是“臺北街頭藝人發展協會”創會時提出的口號,也是營造臺北街頭文化的生動寫照。
在許多城市,街頭藝人以“賣唱”或“賣藝”為生,常常以流動的方式遊走在不同的城市。臺北的街頭藝人則不同。在臺北,“街頭藝人”是一種受鼓勵的職業,市政府還為此制訂了“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及“實施計劃”,不僅規定須參加證照考核,獲得“街頭藝人”證後方能上街表演,還對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地、時間、收費等進行規範。市文化部門表示,實施的“許可辦法”是“鼓勵與管理”並存,旨在推動街頭文化健康發展。
據了解,臺北市實施街頭藝人“持照上崗”以來,申請考照的藝人逐年增多,街頭藝人成為受人尊敬的職業,許多藝人以此作為謀生的手段。在信義區新光三越商場的休閒空間,有一些藝人每天在此擺攤展演,有的夫妻搭檔,現場捏面創作,有的進行人像繪畫,有的進行魔術表演,更有個人進行藝術造型表演,總讓行人不禁駐足觀賞、讚嘆不已。
由於街頭表演深受廣大民眾歡迎,許多新人就把街頭當成實現藝術夢想的舞臺。他們上街表演不僅僅是為了賺錢,更多的是為了“壯膽”和“實習”。在公館自來水園區進行人像繪畫的林姓女青年告訴記者,她畢業于臺大藝術系,現就讀于高雄師大藝術學院研究生院,考取“街頭藝人”目的就是把街頭當成“實習”的舞臺,鍛鍊自己,決不是為了賺錢。實際上,不少知名藝人就是通過“街頭”走向“舞臺”的。如最早推動街頭藝人發展、創辦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的張博威,從上街表演成為臺灣知名主持人;陳升、張震岳等也都是從臺北的街頭演唱起家,成為島內知名歌星。(記者 陳榮富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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