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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戶政疏失:臺北男子被迫改姓、附贈“妻子”

2016年03月11日 12:17:58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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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由於戶政人員的疏失,臺北市大同區一名原來姓“李”的男子被迫改姓“鄭”,而且至今不僅無法認祖歸宗、繼承遺産,此外,戶口名簿裏還附贈了一個從未謀面的“妻子”。

  據報道,早前戶政人員的錯誤,常常讓民眾莫名其妙改姓、改名,住在臺北市大同區的一名男子,則幾乎是集各種戶政疏漏于一身,自稱本來姓李的他,至今仍不得已以鄭為姓,以致于無法認祖歸宗繼承父親在大陸的遺産,臺北市議員王浩23日質詢,希望民政局加快認證速度。

  王浩説,1949年,“李”姓男子的父親來臺,因戶政人員的疏忽,讓“李”父莫名其妙改姓“鄭”,戶口名簿裏還附贈了一個從未謀面的“妻子”。

  由於無法也無力證明戶政人員錯誤,加上戶政單位也不同意更改情況,硬生生被改姓為鄭的李父,也只能任由錯誤持續。李姓男子的父母因戶籍中無中生有的“大媽”,只能維持“同居”關係,直到母親逝世,都沒能取得正式的名份,甚至還影響到後續的遺産繼承。

  王浩表示,李姓男子的父親日前辭世,無法合法地以“李”姓歸葬。另外,李姓男子得知父親生前在大陸福州有房地産,想辦理繼承,但大陸方面卻表示,需要提出父親“臺灣戶籍上的妻子”存歿資料作為佐證。由於全家人都對這個只存在書面戶籍檔案、卻從未真實呈現的“大媽”,絲毫提不出任何證據,李姓男子回到臺灣,想要透過更改戶籍方式取得繼承權,卻遭區公所以相同理由駁回,欲哭無淚。

  臺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回應,“戶所其實一直都在積極幫忙”,至於李姓男子個案,將於查證李姓男子的父親配偶確實死亡後,以專案方式協助更正;若無佐證事實,也將報請“內政部”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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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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