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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清貧男子搶銀樓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輕判一年緩五年

2016年03月11日 12:26:01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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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8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兩名男子家境清寒,在百般無奈下竊取一把錘子,一人把風一人拿著鐵錘在鬧區搶劫銀樓。結果警鈴大作,接應男子騎車落跑,行竊男子則被民眾圍捕。全案經審理後,法官認為2人無不良前科且情有可原,依搶奪未遂罪名判處二人一年徒刑、緩刑五年處分。

  判決書中指出,20歲的王姓和陳姓男子都居住在苗栗頭份鎮,並無任何不良前科。但因為家境清寒,為解決家中經濟困境,今年3月下旬二人從苗栗北上新竹市,先在南寮竊得一把鐵錘,接著再竊取一面機車車牌,懸挂在騎乘的機車上。二人在一天一夜沒錢吃東西和沒有睡覺,饑寒交迫的情況下,共乘機車到新竹市鬧區東前街一家銀樓前,由王姓男子負責接應和把風,陳姓男子下車行搶。卻不料陳姓男子持鐵錘敲打玻璃櫃之後,一時警鈴聲大作,嚇得王姓男子加速逃逸。陳姓男子衝出店門外,不見同伴,隨即遭附近居民連手圍捕壓制在地。 

  全案法官審理髮現,二名被告家境困頓,並無不良前科,犯後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又審酌二人搶奪未遂的動機和行為,與一般縝密犯案、手段殘暴的手法並不相同,認為2人經偵審程式後,應無再犯之虞。於是法官輕判二人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的處分。但二人有觀察輔導再教育之必要,緩刑期間則交付保護管束。(台灣網 馬豐軍)

[責任編輯:M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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