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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首例在任“中研院院士”涉貪瀆案交保候審(圖)

2016年03月11日 13:12:1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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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研院”生醫研究所所長陳垣崇(上圖)涉嫌圖利,昨晚遭約談後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復訊,陳以60萬元交保。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6月23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享譽國際的臺灣“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所長、“中研院院士”陳垣崇,被檢舉以公家經費研發出兩種人體專利試劑,交由妻子陳德善等親友成立的世基公司技術移轉生産,再賣回給“中研院”,4年來涉嫌貪污圖利自家人1500萬餘元(新台幣,下同)。

  臺檢方昨搜索“中研院”、世基公司,約談陳垣崇夫婦、陳的助理李明達調查;今天零時,陳以60萬元交保;李明達以20萬交保。辦案人員私下表示,這應是“中研院”首度被搜索,也應是首位“院士”在任內涉貪。

  圖利親友涉案1500萬元

  陳垣崇涉圖利自家人1500萬餘元,但他應訊時否認犯行,他承認妻子是世基生物醫學公司股東,他則沒有股份,他“只管研究,錢的事情都交由下面的人處理,且一般院內的採購,200萬以下不需要經過所長”;至於當初的技術轉移,他全推給“中研院”,表示技術研發出來後,專利權就歸“中研院”所有,他不知“中研院”公共事務組為何找他妻子開的公司簽約。昨深夜,檢察官呂永魁復訊後,諭令李明達20萬元交保待傳,陳妻因被懷疑只是人頭帳戶,暫以證人身份應訊。

  陳垣崇(61歲)20年前在美國杜克大學率先解開罕見疾病“龐貝氏症”遺傳機轉,並以基因工程研發出全球首款龐貝氏症藥物Myozyme。2001年他接受當時“中研院長”李遠哲邀請回臺,擔任特聘研究員與生醫所所長,來年當選象徵臺灣學術界最高榮譽的“院士”。

  他回臺後促成臺灣病患參與龐貝氏症藥全球第三期人體試驗計劃,效果顯著,該藥2006年獲美國核準上市。他在美研究藥物的過程,曾被美國好萊塢改編成電影《愛的代價》,由影星哈裏遜福特飾演他。

  招標採購涉嫌貪污

  檢方今年4月接獲檢舉函,調查後發現,陳垣崇利用項目研究經費,研發出2種預防人體服藥後産生嚴重副作用的“核酸分子檢測試劑”及“預測基因檢測試劑”,李明達身兼其中一項項目的研究助理。之後兩人分別找親友成立世基公司,以簽約進行技術轉移方式,將2項專利試劑交世基生産。

  檢調查出,世基在2005年由陳垣崇的妻子陳德善任負責人,後來股東陸續加入陳垣崇的親友和李明達的兄弟。世基在陳垣崇釋出專利,取得試劑技術後,開始生産,自2006年6月起,臺“中研院”共分7次,以規避公共採購的相關規定,每次低於需要審查的200萬元以下金額,向世基採購試劑,繼續進行相關人體臨床實驗。由於試劑根本沒有其他廠商生産,每次都是以形同限制性招標採購。

  檢調昨到“中研院”、世基及相關人住處搜索,並約談陳垣崇、陳妻、李明達等11人。檢調表示,陳、李違反公共採購的相關規定中,招標廠商中不得有配偶及三親等的規定,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及舞弊罪,前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並科1億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5年以上徒刑,並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

  “院長”尚未回應 同仁相挺

  臺灣“中研院長”翁啟惠出訪,昨日並未給與回應。“中研院”總辦事處處長葉義雄昨晚表示,尊重配合檢調偵辦,目前陳垣崇職務不受影響,若日後遭起訴,再依規定辦理。

  陳垣崇目前是臺灣罕見疾病基金會董事長,該會創辦人陳莉茵昨聽聞此事,直呼陳可能是誤解法令,陳很老實,如果愛錢,在美國開公司就可賺大錢,“這種人怎麼可能貪污?陳太太都坐公交車,陳所長也自己開車,不坐公務車,我絕對相信他!希望司法調查清楚還他公道。”(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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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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