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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老師用塑膠繩捆綁 上廁所要人“牽著走”

2016年03月11日 13:43:56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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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2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縣一小學老師陳淑妍在學生身上綁塑膠繩,受罰學生要上廁所要同學“牽著走”,臺中縣府認為該行為構成身心虐待,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裁罰六萬元,陳提行政訴訟,法院認為陳的行為已影響學童的人格權,判陳敗訴定讞。

  前年六月十九日,陳淑妍認為班上一位有過動傾向的學生到處走動,影響班上秩序,以塑膠繩一端套上這名學生,另端綁在桌腳,下課也不鬆開。學童要上廁所、到別的教室,都由同學帶去。第二天,學童再違規,陳老師又用相同方式對待。

  陳淑妍處分學童行為被臺中縣府裁罰六萬元、公佈姓名,還要接受親職教育八小時,並被移送法辦。刑事涉嫌妨害自由部分獲不起訴處分,接受親職教育的處分經“內政部”撤銷。

  陳淑妍認為管教方式“情非得已”,是被外界操弄成管教爭議事件,甚至“兒虐事件”,針對被罰六萬元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家長帶被綁的男童就醫,醫療紀錄顯示,男童在被不當處罰後出現作噩夢、低自尊現象,還有易掉淚、害怕的症狀。

  高雄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淑妍應該用綁繩子以外的其他方式管教學童,否則學生很容易被同學嘲笑,侵害學生的人格權,構成兒少法“身心虐待”行為,被罰六萬元,並無不當。陳淑妍不服上訴,仍被高法院認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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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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