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指出,成姓男子因愛慕從事保險業務的徐姓女子卻追求不成,在2008年6月間,前往某小學門口等待徐女接送她女兒放學,不巧目睹徐女車上有另1名男性,因此憤而于校門前對眾人大喊“我們已同居4年,出入賓館150次”等話語。
判決書指出,成姓老翁難掩心中憤怒,還撰寫信件指控徐女男女關係淫亂,寄送給徐女公司主管及同事等人;又在徐女公司地下室停車場埋伏,等女子出現後衝出毆打徐女,一路追打至徐女躲進電梯,徐女因此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成姓老翁一再表示他所言為真,但法官認為成姓老翁所言牽涉私德,又有刻意散佈的意圖,因此依誹謗罪處拘役60天;另外傷害罪部分則處有期徒刑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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