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勞工局”“2009外勞詩文比賽”得獎名單揭曉,得獎作品中赫然發現一名印度尼西亞籍女子通過紙筆,寫出僱主對待她的惡形惡狀。
印度尼西亞女外勞目前在臺中縣新僱主家工作,她照顧一對年邁夫妻,僱主和她感情很好,獲知她投稿獲獎也為她高興;臺中縣政府勞工處長張大春表示,他未接到臺北市勞工局公文,如果僱主行為已觸犯勞基法和就業服務法,勞工處一定為女外勞主持公道。
她以《故事已結束》為題,抒發在工作期間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文中描述,她在半夜工作、擦地板擦到一半,卻被從事“Spa”的僱主要求幫男客人服務、做SPA,還要幫客人洗澡,“我想像就覺得恐怖、噁心”她最後抗拒僱主要求、哭著跑走。
“媽!你知道我所受的痛苦嗎?”面臨僱主不合理要求,她曾在大雨中大哭流淚。她寫道,僱主不僅讓她住在倉庫,就連枕頭都沒有,每天工作時間還從6點到晚上12點。在事件過了9個月後,她決定換新僱主,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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