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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主辦人馮志明受審 有價值3400萬元不明財産

2016年08月02日 08:28:10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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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呼和浩特市“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即“呼格吉勒圖錯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2014年12月17日,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

  據新華社8月1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志明涉嫌受賄等罪案,8月1日在呼倫貝爾開庭審理。

  因馮志明係“呼格案”專案組組長,此案的審理備受人們關注。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的消息説,該案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于2016年4月29日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馮志明在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公安分局局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在房地産開發、餐飲娛樂經營等方面給予幫助,共收受財物合計人民幣450余萬元;利用職務便利,以收入不入賬、截留公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公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余萬元;馮志明非法持有槍支4支和子彈549發;馮志明的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其對價值3400余萬元的財産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

  1996年,呼和浩特市“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即“呼格吉勒圖錯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2014年12月17日,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賈立君)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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