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熱點聚焦  >   誠信  >   信用知識  >   正文

信用體系建設的六個取向

2014年12月18日 14:00:00 來源:www.cecrec.com 字號:       轉發 列印

  現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信用是市場經濟的生命和靈魂。沒有信用就不可能有真正現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但是,誠信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培植誠信觀念,優化信用環境,打造信用中國,必須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改進和完善社會信用管理。

  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必須確立科學的發展思路,其關鍵就是應當堅持以下正確的取向:

  信用管理法制化在法治社會,法律是一切社會行為的基礎,同樣也是社會信用管理行為的基本依據。經過近150年的發展,歐美等西方“徵信國家”現已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體系。這些法律,支撐和保障著信用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轉。我國作為信用建設的後發國家,理應學習借鑒歐美等西方“徵信國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強信用立法,完善信用執法,努力實現信用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

  信用觀念普及化優化社會信用環境,打造信用社會,必須普及和強化社會主體的信用觀念。在西方“徵信國家”,信用交易十分普遍,因此,不論是企業,還是普通的消費者,都有很強的信用意識。這些國家信用意識的普遍確立,一方面得益於嚴格的信用管理體系,另一方面則與這些國家行之有效的大眾化的信用教育息息相關。徹底解決我國社會“信用缺失”的問題,必須借鑒“徵信國家”的先進經驗,積極推進信用觀念的普及化。如政府應當依法行政,確保自己真正成為民眾信賴的“陽光政府”。商事組織應普遍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有條件的大中型商事組織還應逐步建立起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大學教育應開設信用管理專業或課程,信用管理協會或信用管理公司應積極開展在職人員的信用管理知識培訓,不斷強化廣大勞動者和生産經營管理者的信用觀念。

  信用管理社會化 在西方國家,信用管理模式各具特色,但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民間機構,並充分發揮這些民間機構在信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卻是所有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鑒此,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也應堅持正確的取向。首先是政府職能要進行科學定位,應當遵循小政府、大社會的思路,改善對社會信用的管理。應當借鑒歐美國家的做法,組建諸如信用管理協會、追賬協會、信用聯盟等信用管理民間機構,充分發揮這些民間信用管理機構聯繫同仁、溝通政府、協調行動、培訓員工、學術交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歐美等國的先進經驗表明,實施信用管理社會化,有利於政府形象的樹立,同時也有利於防止産生政府信用對個人、企業信用的擠出效應。

  信用記錄公開化不良信用行為無記錄,商業信譽不能通過顯示系統及時地顯示和表達出來,這是導致目前我國信用缺失的重要根源之一。培育社會信用,應當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商業信譽的顯示表達系統,形成真正能夠獎優罰劣的社會機制。因此,我國也應借鑒歐美等國有關個人和企業信用記錄的做法,在先行立法的基礎上,為每個自然人和每戶企業配置一個根本無法偽造的社會安全號碼和商業代碼,確保政府部門、銀行與企業客戶都可以通過其中的一個號碼在網路上查詢公民或企業的信用記錄。當一個自然人或企業的信用不良時,其記錄上會有所顯示。並依規定對失信的自然人或企業實行信用制裁,如限制失信者出國旅遊,購物、融資和就業等。這種信用記錄的公開化操作,使得公民和企業的資信狀況總是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隨時進行查詢。很顯然,這對於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升市場交易效率,有效防範不良信用行為的發生是極其有益的。

  信用服務商業化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産品的交易和服務應當實行市場化、商業化運作,政府不應進行過多的行政干預。首先,徵信機構應當成為産權明晰、權責分明、自負盈虧的獨立的市場主體;其次,信用産品和信用服務應當實行商品化、市場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要獲得信用仲介機構提供的信用産品和信用服務,都必須依等價有償原則辦事,向其支付一定的對價。在整個信用管理體系的建設和運作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但主要應當限定和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培育信用需求;二是增大信用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給;三是推動資訊數據的及時準確披露,保護徵信機構獲取資訊數據的權利以及其他方面的合法利益,同時確保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受侵犯。

  信用手段電子化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市場一體化的發展,市場主體對信用交易和資訊查詢提出了快捷便利的更高要求。採用電子化手段管理社會信用資訊,為市場主體提供高速便利的信用資訊服務,是知識經濟時代“徵信國家”的通常做法。從歐美國家信用服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來看,越來越多的信用仲介服務機構開始向用戶提供線上服務,消費者的信用報告已經可以直接在網上獲取。因此,我國在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時,無疑也應積極採用電子化手段,並實行最大限度的聯網。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國際新聞 軍事新聞 科技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王俊偉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俊偉

原稿件來源:www.cecrec.com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