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困境:“到底哪個部門管,我們也不清楚”
目前,“事實孤兒”的幫扶救助工作存在很多困難。記者了解到,“事實孤兒”未被納入孤兒救助體系的原因,主要在於制度難點尚未解決。
——缺依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王永強介紹,由於法律層面對“孤兒”定義的內涵過窄,導致“事實孤兒”遊走在法律保護和政府救助的邊緣地帶,成為亟需救助的特殊群體。
民政等部門在救助“事實孤兒”時感到有心無力,甚至有地方民政部門被審計、財政等監督部門警示,這樣做涉嫌挪用孤兒專項福利金,“因為‘事實孤兒’不是孤兒。”
——缺政策。海南民政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從全國來看,“事實孤兒”的救助沒有統一政策,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事實孤兒”可能得到救助,但偏遠地區的救助幾乎是空白。
某省兒童福利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有時候發現一些困境家庭的“事實孤兒”無人撫養,“我們想接收過來,但是上面沒有相應的政策,只能作罷。”
——缺制度保障。“到底哪個部門管,我們也不清楚。”海南省民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針對“事實孤兒”這個群體的幫扶救助,並沒有明確的部門職能劃分。甘峻説,在基金會項目曾走訪的一些省份,“我們想幫這些孩子,但是找不到一個統一的部門來對接。”
中國兒童中心主任叢中笑告訴記者,“事實孤兒”幫扶涉及到生活、教育、心理等方方面面,許多部門都在參與,但缺乏完善的機制,因此尚未形成合力。
值得慶倖的是,近年來“事實孤兒”已經引起了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的關注。民政部此前公開表示,在對困境兒童實行分類救助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將積極爭取將事實上無人照顧的兒童納入國家保障範圍。在一些省市,發放生活津貼的困境兒童已拓展到父母雙方失蹤、服刑、重度殘疾的未成年人。
甘峻認為,應儘快建立“事實孤兒”動態檔案並進行持續性的救助試點工作,實施動態管理。“如果要從根本上解決他們‘孤’有所養的問題,還需將‘事實孤兒’納入國家制度性救助體系,而非短時、臨時性的政策。”
叢中笑建議,從制度設計上完善對這些孩子的救助,“由某一部門牽頭形成聯動機制,從資訊採集、鑒定、審核到分類救助等方面,形成規範化的流程便於執行操作。此外,還應探索多元化的福利供給機制,儘快推動兒童福利法出臺,使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儘早實現全覆蓋。”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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