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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現場大打出手,父母都想棄兒 娃娃太受傷

2015年07月27日 13:37:00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獨生子女父母介入 離婚成了家族聚會

  一位資深的婚登員稱,年輕夫妻離婚常帶上父母孩子,這是發生在“80後”“90後”獨生子女身上的獨特現象,獨生子女父母過多地參與子女的婚姻,也是造成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帶爸媽一起辦離婚的,多數是雙方家庭對於撫養權、贍養費、財産分割等問題依舊存在異議,“有的爸媽怕自己的孩子吃虧,還會帶上其他親戚來,場面比辦理結婚還浩蕩,多數是親屬們七嘴八舌,當事人面無表情。”

  帶著孩子一起辦離婚的,有的是因為孩子沒人幫忙照料,有的則以為孩子還年幼不懂事,不會産生不良影響。這位從業10多年的婚登員説:“‘80後’‘90後’在生育後1~2年內離婚的,實在不少。有時,他們還會在現場將孩子推來推去。”

  世界銀行今年發佈的《中國婚姻政策報告》指出,父母插手婚姻,小夫妻和諧度低、爭執較多。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專業博士鐘曉慧表示,“從避免離婚、保持夫妻關係和諧的角度出發,我建議父母在婚前就不要介入過多,無論是給意見,還是經濟支援。適當給一些可以,要量力而行。”

  避免孩子心理受傷 建議開設庇護場所

  鐘曉慧指出,如果夫妻都拒絕撫養,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對父母可能要被追究遺棄罪,這不是偷溜,或者把孩子留在婚姻登記處就能了事。她特別指出,對兒童保護還有精神和心理層面。這件事會對她留下記憶,造成一定傷害。“一般不建議夫妻雙方帶著孩子去離婚。”

  鐘曉慧表示,“離婚時帶著孩子可能是處理紛爭時的‘籌碼’。”她分析,離婚時,把孩子擺出來給工作人員和對方家人看,為自己在財産分割和賠償上爭取更多利益,這種情況對孩子的傷害可想而知,婚登部門要及時地對這些夫妻做一些提醒和指引。

  她建議:“婚登部門應製作指引,對一些緊急情況有所準備。還可以考慮留出一間兒童庇護室。可以讓孩子留在庇護室休息避開不必要的傷害。無論哪種情況,對兒童保護應當從兒童自身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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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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