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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年改”圍城也是“公民不服從”嗎?

2017年04月21日 09:3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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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將審查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法案,引起強烈反彈,退休“軍公教”人員發起“夜宿圍城”活動。臺灣《中國時報》21日發表自由作家桑品載的評論文章指出,蔡英文執政後,抗議行動不絕如縷,意味民眾已有自覺,紛紛表達不滿。“年改”抗議者們更是必須堅持抗爭的正當性,一定要將行動定位比照“太陽花運動”為“公民不服從”。

  評論摘編如下:

  抗議“年金改革”的臺灣民眾包圍臺灣立法院,造成部分“立委”和官員遭人群衝撞,臺灣領導人蔡英文下令“嚴辦”,臺灣“警政署長”陳國恩立即跟進,“絕不寬待”,臺灣地區“立法院”院長蘇嘉全隨聲附和,“依法究辦”。

  同樣場景,只是換了一批人。3年前“太陽花學運”包圍臺灣“立法院”,進而攻佔臺當局“行政院”時,以黨主席蔡英文為首的民進黨,不僅全力護衛,還稱他們是“民主鬥士”。有了這頂冠冕,民進黨執政時的臺當局“行政院”院長林全上任後所發佈的第一道行政命令,便是撤銷原國民黨對運動人士的司法控告;1年後,法院又給他們加上另一頂冠冕,稱他們的行為是“公民不服從”。於是,在臺當局“行政院”內翻箱倒櫃者、偷吃公務員抽屜糕餅者,統統無罪。

  兩者的區別,是身份:“公民”與“暴民”。“公民”可以不服從,“暴民”則須嚴辦。發給這張身份證的,不只是民進黨,還有法院。

  參與抗議年金改革者,必須明白自己的“身分危機”,手握“行政”與“立法”大權的民進黨,加上“司法”等附隨組織,會愈來愈大力將抗爭者推入“暴民”泥坑,一旦身分定型,“絕不寬待”就有了正當性。

  孔子説:“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這句話的相對意思,是另一方必污你的名,使之“不正”,而後“不順”。爾後,即便是“公民”,也成“暴民”。

  年金問題,吵鬧至今,幾乎可以確定“蔡英文版”不會須臾動搖,針對抗議年金改革群眾包圍臺灣“立法院”事件,蔡英文發表強硬談話:“就算製造衝突,也無法阻擋改革決心。”這説明,不管民眾怎麼説、怎麼鬧,她已有定見和定規,本來19日就要通過的既定版本,不會因為有人抗爭而改變,只是辦兩場公開聽證會,拖延幾天,要通過的還是那個版本。

  顯然處於劣勢的抗爭者,看來很難要求民進黨接受他們的意見,但氣不可餒,最起碼也是最重要的是,堅持抗爭的正當性,一定要將行動定位比照“太陽花運動”為“公民不服從”,未來若秋後算賬由“司法”接手偵辦,也要堅持這個立場。須知,這個立場一旦失守,就會從民進黨讚賞“太陽花運動”是“政治事件”,被反方向打落為“刑事事件”,那就坐實是“暴民”了!

  這會是一種考驗,考驗中所呈現的種種會成為一個記錄;從政治觀之,民進黨對“太陽花”的褒,對抗議年金改革者的貶,其所秉持的説法,在“民主制度”課綱中如何表述?它如何面對自己?民眾如何面對它?從“司法”觀之,法官真的淪為“政治任命”嗎?否則,同樣一種行為,如何區別何者為堂而皇之的“不服從”,何者為不容寬待的“違法行為”,而需繩之以“嚴辦”?

  民眾應認清,民進黨和蔡當局的霸道,大部分是民眾姑息、縱容的結果,只要民眾收回自己的權力,民進黨就會被框在規矩裏不敢逾越,“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綜觀民進黨當局,離此境地已經不遠了。

  蔡英文執政後,抗議行動不絕如縷,意味民眾已有自覺,包括當初支援這個黨和這個人的民眾,紛紛表達不滿。“公民不服從”是政治和“司法”新名詞,“太陽花運動”受到政治和司法禮遇後,這個新名詞已成為“顯詞”,而後,可能會“大家一起來”,成為民眾自覺運動,既然當權的蔡英文不在乎製造衝突,那麼臺灣民眾又何必在乎!(作者為自由作家)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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