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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濫用的“公民不服從”

2014年04月24日 13:0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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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的太陽花學運雖然已經落幕,學生們激起的社會與政治運動卻方興未艾。學運期間的電視鏡頭前,街頭那些單純而質樸孩子們的臉孔,展現出細膩的規劃力與有條不紊的執行力,莫不讓大人們刮目相看,讓學運贏得民眾一定的肯定與支援。

  臺灣《中國時報》24日社論説:學生已經散去,盤旋上空的激情反而愈繞愈緊,學運傳遞的一些錯誤觀念,正逐漸衝擊維持社會穩定運作的重要基礎。現在應該是放下激情,冷靜思考“太陽花現象”的時機。如果坐視錯誤觀念繼續穿透這個社會,不久以後,整個臺當局與社會的運作會趨於崩解,我們對此極為憂心。

  首先,一些人為了合理化脫序的群眾包圍或佔據官署作為,“公民不服從”突然成了流行用語,從學運團體發動佔領“立法院”、攻佔“行政院”,到後續衍生的群眾包圍警局,乃至反風車團體佔領“經濟部”中庭,甚至這幾天為反核四所啟動的絕食、包圍“立院”等,無一不可以扯上“公民不服從”,連國民黨“立委”都拿“公民不服從”的議題來質詢江宜樺,逼得這位昔日的政治學者得緊急給“立委”上課!

  江宜樺的詮釋能否為“立委”解惑我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公民不服從”語言已經發揮了它應有的混淆效果。這就好像許多人根本還沒搞懂究竟什麼是“服貿”,就跟著反服貿,還未認識“核四”是怎麼回事,就急著跳進來反核四,反來反去,觸犯了一堆現行法,又不甘心接受“司法審理”,於是,再紛紛搬出“公民不服從”論調,來合理化自己所有的違法行徑。結果,明明是違法脫序的行為,卻彷彿還佔據了道德的制高點。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和陳為廷,因為涉嫌妨礙公務遭到約談,日前主動前往北檢“自首”,在他們洋洋灑灑的聲明中,即是宣稱他們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依循所謂“公民不服從”的法理。這無異宣稱:就算再不合理的違法脫序行為,只要被界定為“公民不服從”,不僅不應被懲罰,還應該被歌頌才對!林飛帆和陳為廷就是搬出了這個冠冕堂皇的推論前提,進一步宣稱他們所採取的行動,是為了挽救已陷險境的臺灣“憲政、民主”!

  這真的是一個高明的詭辯!一樁明明是在破壞“憲政、民主”的作為,冠上了所謂“公民不服從”的外衣,卻可以立即翻轉為是在挽救“憲政與民主”!多麼好用的政治修辭,我可以無視法治,我可以破壞體制,我甚至可以為所欲為,只要宣稱我是在踐履“公民不服從”,我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宣稱我其實是在挽救體制,所以警察不能法辦我,司法更不能審判我,否則就是在對我行使“暴力”!

 問題是,當前臺灣的“憲政與民主”,真的已經瀕臨到陷入險境,淪落到非得要由林飛帆和陳為廷來挽救的地步?或是非得要佔領“國會”、攻佔“政院”,包圍警局才能挽救的局面?若真是如此,那麼臺灣過去30年從“解嚴”、“憲改”、兩度政黨輪替,根本不值一提,是嗎?

  或者,換一個方式問:“立法院”被一群絕大多數尚未納稅的學生佔領了20多天,導致“立法”進度嚴重遲滯,諸多重大民生法案無法完成“立法”程式,不少公民的權益因此受損,但佔領“立院”的學生卻宣稱,他們是在行使“公民不服從”,他們是在挽救“憲政與民主”,講得再直白一些,他們才是“公民”,至於那些選擇服從體制,合法納稅,投票選出自己代議士的公民呢?只能自認倒楣,甚至活該嗎?

  這其實正是臺灣當前最大的危機。在野的政黨與團體藉由議事抵制與群眾運動來推翻這個多數,甚至破壞這個競賽規則,還美化稱之其為“公民不服從”,再進一步宣稱只有他們才能代表人民,依他們的意才叫民主,不依他們意就是黑箱,他們明明摧毀了體制,卻還大剌剌宣稱是在挽救體制。

  “論公民的不服從”是19世紀的美國著名作家亨利梭羅于1849年所撰寫的一篇短文,他當年是為了抗議美墨戰爭、奴隸制度拒絕付人頭稅,而被逮捕入獄;稍後20世紀中葉的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博士,亦曾為了抗議南部各州歧視黑人的法律與政策,而同樣藉由“公民不服從”的訴求加以抗爭。這些事例之所以會載入史冊,是他們確實是為了踐履某種實質正義,而非為讓特定政黨圖謀一黨之私。

  且容我們不客氣的説,如果説“公民不服從”可以被這般的濫用,那我們何需要什麼民主與選舉?何需要什麼恪遵體制?反正贏家勝者全拿,輸家就玩“公民不服從”即可。只不過今日的國民黨被“公民不服從”整得寸步難行,但是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就一定不會遭逢“公民不服從”的衝撞嗎?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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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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