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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選前提稅改 意義不大且招質疑

2008年02月21日 14:11: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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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前一個月,“行政院”釋出重大政策利多,不僅大幅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同時也調降綜合所得稅稅率,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等等。據臺灣東森今日特稿文章指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話説得含蓄,認為民進黨執政7年多都沒有做什麼,選前才提此舉,政策和時機都有可議之處。不過,其他人就説得很直接,就是為了騙選票。

  這麼大規模的稅制改革,被批評是為了騙選票,“財政部”長何志欽語氣激動的説,“絕對沒有什麼騙選票”,並強調,這是歷史改革的契機。

  何志欽所説的歷史改革契機,指的是促進産業升級條例將在“民國”98年落日,屆時,促産條例賦予業者的各項租稅減免的優惠措施都將全部取消,初估一年將可增加1500億元的稅收,而這些增加的稅收剛好可以用來作為降稅之用。
 
  何志欽還説,綜合所得稅稅率的調降以及多項扣除額的提高,對大部分納稅人都有好處,例如,有67%的納稅義務人是使用標準扣除額,均將因標扣額提高而受惠,更有高達9成的納稅人,都會使用到薪資特別扣除額,因此,標扣額與薪扣額提高,是可以嘉惠大部分的民眾。

  文章説,為了倡導這項減稅利多,不只“財政部”長何志欽、“次長”張盛和在“新聞局”的院會後例行記者會上詳細解釋説明,包括“經建會”、“財政部”、“經濟部”20日下午都先後召開記者會大力宣揚,難怪會讓人批評是為了騙選票。

  説“行政院”選前不斷釋出利多是為了選票,其實並不為過,執政黨為了確保政權,原本即可運用執政優勢,問題在到底是不是騙選票呢?

  “行政院”院會20日通過的“配合促進産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全面落日之輕稅簡政所得稅制改革方案”,顧名思義它是一個稅改方案,是稅制改革的指導原則、大綱,要落實這項稅制改革,必須要“修法”,不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目前連個影都沒有,自然也沒辦法進一步説明何時會提出修正草案、何時可以送“立法院”審查,特別是距離投票日只剩下1個月的時間。
 
  在“立法”進度都沒有的情況下,僅告訴選民,這項減稅利多最快“民國”99年實施,選民萬一真的被騙,恐怕怨不得人。

  財經學者出身的“財政部”長何志欽所提的這一套稅改方案,的確掌握了促産落日的契機,不過,“財政部”一直強調這些減稅措施的前提必須是政府給予産業界的各項租稅優惠都必須全部取消才行,因此,未來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必須與銜接促産條例的産業三法包裹“立法”。

  文章最後表示,不要説萬一“總統大選”是由國民黨獲勝,即使是由民進黨選贏,未來的執政者是否仍支援這項稅改方案都是未知之數,更何況新“國會”是由藍軍“立委”佔絕對多數席次,即使將“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目前誰也無法肯定最後的版本會是如何,“行政院”選在這個時機宣佈重大稅制改革,其實,意義不大。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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