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網訊 幾年前,搞經營的湯某、蔡某夫婦因週轉資金困難,向張某借款390多萬元,到了還款期限,夫妻倆借錢投資打了水漂,張某多次催要無果,他只得將湯某、蔡某告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湯某、蔡某夫婦賠償張某本金390多萬元,並承擔相應的利息。
判決生效2年多了,湯某、蔡某還是沒有履行,根據張某提供的線索,西山區法院查封了蔡某名下一輛賓士S300轎車,並多次要求蔡某將豪車開到法院,這對夫婦卻躲著不露面。
今年初,執行法官找到蔡某,再次要求將賓士車開到法院,蔡某説:“賓士車已抵給其他債權人了。”
“法院查封車,你咋又私自抵給其他人呢?”執行法官説,被執行人這種行為很惡劣,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執行法官算了一下,判決生效2年多都沒有履行,本金加上利息,共有520多萬元債務。
16日,西山區法院將湯某、蔡某傳喚到執行局,當問其如何履行債務時,湯某説:“我現在是開網約車的,收入不多,每月可以還500元。”而蔡某稱:“我現在沒有工作,沒有能力還錢。”
法官估算了一下,如果按照湯某、蔡某的還款計劃,張某要活近1000年才能收回所有欠款。
鋻於湯某、蔡某私下將法院查封的賓士車私自抵給他人,西山區法院決定對湯某、蔡某夫婦司法拘留15天。記者 柏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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