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針對糧食等重要農産品的價格形成機制和現行的收儲制度,今年我國將採取分品種施策的方式完善農産品市場調控制度。
具體而言,多位專家表示,這項改革呈現出三個大方向,一是將繼續執行並完善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二是進一步推進新疆棉花、東北地區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三是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建立生産者補貼制度。也就是説,2016年中國糧食流通市場調控的方向與去年底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的方向基本一致。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糧食供給制度方面,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國務院參事杜鷹等專家日前在“清華三農論壇2016”上表示,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必須要保護好農民的積極性,確保糧食産量不出現大的滑坡。在玉米臨儲政策方面,需要打破臨儲價格只增不減的心理預期,回歸貼近市場價格,激活下游産業。
陳錫文表示,價格要由市場來決定,價格不再承擔補貼農民的功能,所以價格和補貼分離。總體來看,這一輪的改革至少要實現四個重要目標:一是必須“擋住進口”,這並不是説拒絕進口,而是要國內的市場價格回歸到市場需求的水準;二是不能增加新的庫存;三是要搞活市場,實現多元化主體、多渠道流通;四是在改革過程當中維護農民的合理收益。
據了解,除了上述調控外,今年糧食供給側改革還將同時優化農業生産結構和區域佈局,以及統籌國內外兩個市場。首先,將啟動實施種植業結構調整規劃,穩定水稻和小麥生産,適當調減非優勢區玉米種植。其次,根據需要適度進口飼料和工業用糧,科學把握大豆、棉花等大宗農産品自給與進口的關係,利用國際資源和市場優化國內農業結構。
我國自2004年全面放開糧食市場的同時,中央提出了價格調控的主要手段,一開始就是對稻穀和小麥兩大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制度。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農民生産成本和獲得必要利潤作為基礎,經過嚴密測算,確定下一年度的最低收購價格。當市場糧價低於這個收購價時,國家委託符合一定資質條件的糧食企業,按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收購農民的糧食。之後,政府擴大了價格調控的農産品種類,玉米也被納入框內,臨時收儲收購政策應時而生。
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政策在當時的農業生産環境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保證了國內糧價的基本穩定。但是,這兩項已經運作了超過十年的托市政策也逐步積累了很多內在的矛盾和問題。例如多年來稻穀和小麥的最低收購價格和玉米的臨時收儲價格只漲不跌,成為了糧價上漲的重要支撐,糧食的“政策市場”越來越大,而市場調節的空間卻相對萎縮。
在“托市”政策的支撐下,2011年下半年以來國內糧價持續上漲,逐步超過進口糧價,産生愈發嚴重的倒挂趨勢,極大刺激了糧食進口數量的快速增長。此外,由於企業收購成本居高不下,處於産業鏈下游的糧食加工産業整體發展陷入困境。
在多重壓力下,2014年中央決定開始探索推進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決定先期對東北大豆、新疆棉花進行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所謂目標價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設定農産品的目標價格,當市場價格高於目標價格時,補貼低收入者;當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産者。這項通過市場價格信號引導生産,調節供求的典型政策將在今年深入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目前庫存結余量巨大的玉米,業內呼聲很高的臨儲政策改革將在今年落地。多位基層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預測,改革方向是讓臨儲價格在保護農民利益、兼顧中央財政承受力的基礎上,儘量接近市場價格。為保護農民利益不受損,玉米生産者補貼制度需要儘早明確。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目前世界上對農産品實行定價干預的國家越來越少,農産品如何從定價改為評估價格,發揮政府公益性的作用,協助農民提高收益,是未來中國政府面臨的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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