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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房屋土地使用權後續期有解 不能炒房也不能炒地

2017年03月09日 08:50:07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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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姜大明:70年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有解”

  住宅用地供應“一城一策、靶向治理”

  ⊙本報兩會報道組

  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産生活資料,牽動著千家萬戶,備受社會關注。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8日在人民大會堂“部長通道”就一些社會熱點問題作出了回應。他説,房地産土地調控,要“一城一策、靶向治理”。將出臺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産長久受保護的穩定預期。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和土地管理法修改均有所進展。

  不能炒房 也不能炒地

  姜大明表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決定了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不能拿來囤積炒作。國土部將進一步規範土地市場秩序,遏制炒作土地。

  姜大明説,地方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因城因地分類施策。堅持去庫存與防過熱並重,對不同地方“分類指導、因城施策”。

  值得關注的是,姜大明表示,對重點城市要“一城一策、靶向治理”。其中,對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對去庫存任務重的城市,要減少甚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當然,房地産調控還要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加快形成長效機制,要保證總量,優化結構。他明確指出,“十三五”規劃確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完全可以滿足發展需要。關鍵是要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以市場配置滿足多層次住房用地需求,對保障性住房用地實行應保盡保。

  對於土地供應問題,姜大明還表示,要“規劃引導,穩定預期”。“要落實人地掛鉤政策,城市政府要向社會公佈住宅用地中期規劃和三年滾動計劃,形成居民和企業的良好預期。”他説。

  他表示,國土部還將完善制度,防範風險。即總結各地土地市場調控經驗,改進和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城市地價總體平穩,嚴密防範房地産風險。

  70年使用權到期後續期“有解”

  “有恒産者有恒心。”對於“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如何續期”問題,姜大明表示,將研究出臺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産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事實上,針對少數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有關部門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解決方案,即不需提出續期申請,不需繳納相關費用,正常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這個決定公佈後,得到了社會積極評價及普遍贊同和歡迎。我們正在深入調查研究,並將積極提出相關法律安排建議。”姜大明表示:“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産權一定會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將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和土地管理法修改問題,姜大明表示,從2015年開始,全國有33個地區開展了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兩年多來,各試點地區堅守底線、大膽實踐,已經探索總結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按照法治與改革同步原則,我們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經批准後將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介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試點成果。

  其中,在農村土地徵收方面,體現了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等改革經驗。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面,體現了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權同價、同等入市的改革要求。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方面,體現了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願有償退出等制度安排。

  同時,修正案草案還對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作出了相關規定。“探索農村集體組織通過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及宅基地,提高農民財産性收入的改革措施,已寫入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希望在修正案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時,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多提寶貴意見。”他説。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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