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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有償刪貼網路敲詐傷害消費者知情權

2015年01月21日 14:07:00 來源:中國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最近,北京口碑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及該公司的三名高管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受審。檢方指控,他們向企業提供“有償刪帖”服務,並收取費用。法學、網際網路界專家表示,網路公關行賄受賄行為、部分網站的“新聞敲詐”“有償刪發稿件”行為嚴重擾亂了企業的經營活動,傷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應予以懲戒。

  11家網站編輯因受賄落網

  北京口碑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三名高管在受審時供述,他們主要是通過具有相應資源的仲介公司或個人聯繫網站編輯刪除網帖,這種方式往往會産生刪帖費用,具有媒介資源的這些仲介公司和個人甚至建有專門的QQ群,用於聯繫有償刪帖和有償發佈資訊服務,至於付費方式則往往是轉入上述人員的個人支付寶賬戶。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介紹,2014年以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等單位辦理了一批涉及網際網路行業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案件,共計9件11人,涉案人員多為網站青年業務骨幹,大多具有學歷高,受賄數額大、犯罪時間長、受賄次數多等特點。北京市朝陽檢察院檢察官金鴻浩告訴記者,在辦案中,他發現各種刪貼的供需資訊在某危機公關QQ群中,猶如一個“農貿市場”般叫賣。“某某網刪一條1000元,需要的請聯繫QQ” “急需刪除某某網站資訊一條,2000元”……諸如此類。在這些群裏,不僅能找到刪除網路資訊的“需求方”,也能找到下家—-能夠刪除資訊的“供應商”。在這裡,同樣存在競爭與盤剝,例如,某網站編輯為刪除一個新聞“開價”1000元,與他直接聯繫的“仲介”向上一層仲介要價1500元;第二層仲介則可能向第三層仲介報價2000元。這樣,每一層仲介都能從中盤剝得到一定的“手續費”,最後埋單的公司可能支付5000元。

  網站工作人員手中的“編輯權”,是支撐起這個非法産業的“關鍵點”。每個網站一般都有一套後臺管理系統,每個網站工作人員一般都有一個固定的帳號,對應該網站的相應管理許可權,從涉案的網路編輯看,一般都具有對特定頻道較高的管理許可權。還有一些網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則擁有更高的網路管理許可權。

  公關公司和一些“公關人”則扮演了“權力掮客”的角色。金檢察官介紹,在某網路公關公司工作的涉案人員甚至放出“豪言”:我們可以讓網民只看到我們希望他們看到的資訊。

  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一般而言,各大網站對於在本網站的刪帖和發帖均有明確的規章制度。由當事人通過正當途徑提出刪帖要求,網站收到後由相關領導進行審批,並交由負責刪帖的工作人員實施刪除操作。但部分網站工作人員,並未經上述正常審批程式,即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幫助他人將相關網頁刪除,“收錢發帖、刪帖”的情況大量存在。

  涉案的網路編輯與技術管理人員也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公司規定,甚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因此有的受賄人讓行賄人將錢款打入自己朋友的銀行賬戶,有的行受賄雙方還以淘寶上進行“商品買賣”做掩護,以及直接向受賄人郵寄儲蓄卡等方式進行掩飾。但這些行為,最終都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21世紀網涉新聞敲詐”登上人民日報年終特別報道

  與“網路有償刪帖”一樣,“網路新聞敲詐”也是媒體關注的熱點。

  2014年12月23日人民日報整版刊登了的“年終特別報道”。“21世紀網涉嫌新聞敲詐”事件登上了該特別報道版面。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報21世紀網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共8人,因涉嫌新聞敲詐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區市的數十家企業,而國內部分財經媒體由財經公關扮演媒體與企業之間的黑金掮客,通過負面新聞逼迫企業支付“合作”費用或收取企業“保護費”換取“有償沉默”等現象的曝光,更是揭開了該領域犯罪鏈條日漸産業化的行業黑幕。

  21世紀總編沈顥被捕後承認新聞敲詐,他反省道:“我的工作職責發生變化的時候,我不僅是一個媒體人,同時也是一個媒體的經營管理者。在現實操作層面,我確實違背了在新聞操守層面的基本觀念……無論是21世紀的悲劇,還是我個人的悲劇,我希望能讓有類似現象的媒體同行警醒,堅持積極向上的新聞價值觀。”

  對此事件,不少網友留言表示了對新聞敲詐的憤慨。湖北省咸寧市網友“獨家記憶”留言稱,21世紀報係沈顥已經承認自已帶整個報係媒體搞新聞敲詐,這是國內媒體和記者行業的墮落和悲哀。必須以此事為契機大力整頓媒體行業! 山東省濟南市網友“始雪”表示,此事件表明其主事者的新聞良知已全面失守。沒有了良知,手上的媒體就成為搞錢的工具,成為犯罪的利器。強烈譴責如此作為!

  對此事件,人民日報記者點評稱,“個別媒體的經營困境不能成為默許違法犯罪的藉口,濫用話語權力牟取私利更不能成為‘公開的秘密’。用客觀報道、價值中立來贏得社會公眾的信賴是媒體得以生存發展的根本,行業風氣的敗壞無異於殺雞取卵,而為此埋單的則是公眾的利益、媒體的公信力乃至整個市場的未來。”

  司法建議: 加強管理根治網際網路權力尋租亂象

  2014年年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向部分網站單位發送《檢察建議書》,建議書中明確指出,網際網路屬於新興的産業,其在發展過程中必然會有不少新的問題,需要宣傳部門、司法部門、行政部門等協同治理,共同努力,從而根治當前網際網路權力尋租亂象。當務之急是建議涉案網站與公關公司在如下三方面進行整改:

  第一、加強網路發帖、刪帖的備案與審批制度。對網際網路權力形成制度藩籬,從機制與流程上壓縮權力尋租者的生産空間。網站的發刪帖許可權應該明確,一方面,應當建立高效快捷的發帖審批機制,避免一名網路編輯直接可以發帖的尋租可能,網編排好版後應有主編或相應責編審核後通發;另一方面,應當建立嚴格規範的刪帖管理,一般網站具有刪帖許可權的個人應當局限在中高層管理人員,有條件的網站可以設置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審核刪帖。

  第二、加強紀檢監督,做好網路新聞工作者的警示教育。應從員工入職開始,加強法制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大型網站應當設置專門部門或指定專人對網站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倡導網路編輯高尚的職業道德教育。網路發帖、刪帖的所有行為記錄應當備案,網站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人對備案記錄進行抽檢,對可疑行為進行調查,必要時向政法機關報案。

  第三、加強網路公關領域有償刪帖、發帖的整治力度。兩高《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不允許在網路上提供有償刪帖服務,各新聞單位、網站、公關公司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法機關、宣傳機關、行政機關需要聯合整頓行業紀律,打擊不正之風,進而推進網際網路的良性發展。

  專家:有償新聞、賣版面醜聞應通過立法提高監管力度

  華中科技大學輿情資訊研究中心研究員曾潤喜博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有償新聞、賣版面、收封口費的醜聞時有發生,新聞界面臨著艱難自律的難題。歸根到底仍是一句老話:“有權力的地方,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就會導致腐敗,在絕對權力和空白監督的極端情況下,就會導致絕對腐敗”。因此一是要儘快制訂涵蓋網路新聞在內的新聞傳播法;二是網路新聞領域要儘快形成共同體,推進行業自律;三是要加大新聞事後審查力度。

  國家行政學院副研究員何哲博士則認為,網路公關行為嚴重擾亂了企業的經營活動,傷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逃避政府監管,迫切需要對其進行有效治理。但是,並不能完全否定網路公關産業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其存在有其現實需要,體現了企業也越來越注重自己的公眾形象,和網際網路在促進市場秩序方面的強大監督和約束力量。當務之急,是要通過立法立規,結合網際網路治理的大背景,加大對公關企業違法行為的監管力度,這也是未來治理網路公關市場的思路。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2014年以來,用法律手段打擊“有償刪帖”“網路公關公司”以及“新聞敲詐”的案例屢屢見諸報端。這些案例對打擊“有償刪發帖”及“網路新聞敲詐”起到很好的作用。應進一步加強相關立法,打擊此類犯罪活動。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金鴻浩認為,網路新媒體不僅僅是新聞産業的衍生與發展,更是百姓文化生活的重要輿論場域和公共空間,是社會意識形態和各類思潮的集散地與放大器。在市場化的衝擊下,個別網路編輯法律意識淡薄,職業操守缺乏,將自身的編輯權作為“生財之道”進行權力尋租,這不僅違背了新聞從業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更重要的是對公民知情權的侵害,對供職網站公信力的削弱,對網路資訊真實性和虛擬社會秩序的衝擊。事關新聞行業發展,事關人民群眾權力、事關社會和諧穩定 。維護網路秩序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法機關、行政機關、新聞媒體需要形成合力,聯合出擊,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斬斷網路新聞潛規則的這朵“惡毒之花”,為網路新聞秩序正本清源,為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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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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