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如何有效遏制網路敲詐
公安部9月7日通報,在公安部統一部署下,江蘇警方近日在徐州偵破一起自建網站冒充記者敲詐勒索系列案件,打掉以仲偉、樊宇肖、鞠俊等人為首的4個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破涉及7個省27個城市的網路敲詐勒索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個別不法分子私自建立、用來實施敲詐勒索的“今日焦點網”等11個網站被依法查處。
據介紹,2011年5月以來,江蘇省徐州市經濟開發區多家單位接到“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等網站發來的傳真信件或自稱網站記者編輯打來的電話,稱采寫了該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負面新聞,要求出錢擺平,否則將在網站進行刊登炒作。一些被敲詐單位從維護形象、消除影響角度出發,多以花錢消災的方式解決事情。掌握相關案件線索後,江蘇省公安廳部署徐州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
經初步審查,這4個團夥有時單獨作案,有時交叉結夥,相互提供線索實施敲詐勒索,分別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或網上搜尋負面新聞、槍手加工材料、網路推手炒作、網站管理者發帖刪帖、幕後策劃者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鏈條。4個團夥均是利用自建或租用的網站,假冒記者身份,先在網站發帖或將擬發的帖文傳真給被敲詐對象,以要求核稿為名施加壓力,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得手後,再進行刪帖或承諾不予“報道”,有的還會在其網站進行所謂正面宣傳。為掩人耳目,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勒索錢財時還以所謂“贊助費”“廣告費”等形式給受害方開具票據。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此類網路敲詐勒索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決不手軟。警方提醒,遇到網路敲詐時,受害人要切實提高法律維權意識,認真核實嫌疑人的網站資訊、單位情況與個人真實身份,並及時報警。
專家説法
要加強典型案例曝光剖析
江蘇警方近日在徐州偵破一起自建網站冒充記者敲詐勒索系列案件,警方在審訊中,一些犯罪嫌疑人交代,為了掩飾其犯罪行為,多冠以“廣告費”“加盟費”的名義。一家受害單位負責人與犯罪嫌疑人仲偉見面時,仲偉直接扔過來一份表格,“上面寫著1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各種廣告價位,你就在上面選一個,直到他們覺得滿意為止。對方啥話也不説,但大家心裏都清楚,至於後面到底做沒做廣告,我們也沒心思去管。”仲偉的“經驗”是:如敲詐帖文一般都是在自建網站上發。網站不能太大,百度搜索看到就行;如果網站影響力太大,發的帖子被轉載太多,刪帖時就會很麻煩,“自己的網站容易控制,可以做到收放自如。”
此案中涉案的政府宣傳幹部説,對於政府、企業來説,最怕的就是那些網站,沒有部門管,想登什麼就登什麼,全是野路子,敲你沒商量。
“這些恰恰暴露了網路監管的不少漏洞,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河海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建文教授説,網際網路被用於違法犯罪,不法分子以較低成本即可造成較大社會危害,加強監管刻不容緩。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表示,當前需要進一步規範各類網站的權責歸屬及管理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而不能出了問題一關了之,必須探索新的管理手段,實現對網路監管和治理常態化、機制化、法制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周漢華建議打防並舉,加快網路立法步伐,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和依法懲戒力度,以高壓嚴打態勢給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大威懾。
多位專家指出,還應當引導廣大公眾和企業單位,一方面要遵紀守法,身正不怕影子斜;另一方面要形成正確的網路觀,不能將網路片面地視為洪水猛獸,避之唯恐不及。政府有義務著力提高民眾的網上鑒別能力,告知如何辨別非法網站,受到網路敲詐如何應對;同時,要加強典型案例曝光、剖析,讓公眾看清敲詐勒索者的真面目,自覺加入譴責、舉報、辟謠的行列中來,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圍殲之勢,剷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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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鬼”爆料屬共同犯罪冒充記者將加重處罰
在公安機關最新破獲的涉及全國7省27市縣的系列網路敲詐案中,“內鬼”爆料成了犯罪鏈條的關鍵一環。地方宣傳幹部與“假記者”內外勾結,敲詐勒索並屢屢得手。對此,專家表示,“內鬼”提供資訊來源並非法獲利,雖然沒有直接實施敲詐,卻成為整個犯罪事實的有機組織部分,構成共同犯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表示,案件中暴露出的一些地方宣傳幹部,在掌握了某些企業、單位違規的線索後,便爆料給其他團夥成員,一邊從外部威脅施壓,一邊通過政府內部週旋協調,以提供資訊獲得好處,其行為完全符合幫助犯特徵,屬於敲詐勒索罪中從犯性質。根據刑法第27條第1款的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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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