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兒指著右側地上的毯子説,“那是哥哥睡的地方,我睡中間的床、媽媽睡左邊。”(臺媒圖)
270萬得標 才知是凶宅
莊明玉相中位在善化的一間舊透天厝,之前已法拍3次都流標。全家人看屋好幾次,編織著有自己家的美夢。法拍當天,她以270元標下,興奮地和女兒擁抱,兩人又叫又跳,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法院要求她先繳45萬,剛好是她全部積蓄,餘款7天內要補足。她跑了至少六家銀行貸款都碰壁,其中包括聲請法拍的這家銀行。直到後來有銀行員工告知“這是凶宅不會有銀行貸給妳”,她才知道屋主母子半年前燒炭自殺。
莊明玉向法院表示“凶宅借不到錢,付不出餘款”只好棄標。法院要求她補足下一拍的差額,沒想到法院在下一拍時注記“凶宅”,房屋得標價金大降,以231萬元賣出,差額39萬要她負責,莊只領回6萬。
決定住凶宅 銀行拒貸款
她表示,一家人曾討論就算住凶宅也沒關係,“大家能在一起就好,只是萬萬沒想到,沒有銀行願意貸款。”
“我知道錢要不回來了,但希望別再有人受害。”莊明玉説,買法拍屋的,多數是買不起好房子的弱勢者,卻得遭受如此折磨,“制度不能改嗎?”(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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