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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衛生部門嚴打毒澱粉 三天清查一週內銷毀(圖)

2013年05月28日 07:4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毒澱粉流向供應圖(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5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毒澱粉席捲全臺,臺“衛生署”昨啟動“○五二七食品安全項目”計劃,宣佈七大措施;包括三天內清查澱粉製造廠及經銷商;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商需提供安全具結證明,小吃店等下游業者也需張貼安全證明,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檢舉獎金,提高至六十萬元(新台幣,下同)。

  臺“衛生署長”邱文達昨表示,臺灣衛生系統已完成順丁烯二酸來源調查,共查獲一家大盤商、三家經銷商,及澱粉製造商八家、銷售商十六家等,統計違規産品下架、回收、封存二○六噸,除非檢調單位需要,否則違規産品將於一週內銷毀。

  為確保所有違規産品回收,且無新制不法産品,邱文達説,各地衛生局三日內會全面清查轄區內所有澱粉廠及經銷商;所有澱粉類原料供應者須主動提供安全具結證明給下游業者,第一階段主要針對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等八類含澱粉原料産品的販賣者,且小吃等下游業者須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方便消費者檢視。

  一旦業者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六月一日起將重罰。康照洲表示,業者具結不實涉及偽造文書,若遭衛生局查獲將依情節處分;若已被證實原料違規,或産品應下架卻未下架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三萬到十五萬元,且一罪一罰,累計罰款。

  為杜絕食品違法事件,臺“衛生署”將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檢舉獎金。“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檢舉獎金以違法廠商最高罰金六百萬元的百分之五計算,檢舉人最高可拿到三十萬元,若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排除檢舉獎金加倍,最高六十萬元。 (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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