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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系列炸彈案主嫌稱作案動機是對社會不滿

2013年04月17日 13:5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7日消息 震驚全臺的“行李炸彈客”,涉嫌在高鐵車廂和“立委”盧嘉辰服務處前放置炸彈的2名主嫌胡宗賢和朱亞東,16日從大陸遭遣送返臺經過徹夜復訊後,今(17)日上午6時將2人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胡宗賢供稱放置炸彈是因為對社會現狀不滿,並無針對特定人等,法院認為2人所犯多屬5年以上重罪,裁定羈押禁見。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涉嫌接連在高鐵車廂和盧嘉辰服務處前放置炸彈的胡宗賢和朱亞東,雖然最後炸彈沒有引爆,並未造成任何的傷亡,但由於放置的地點與設定時間當時正是人潮聚集時刻,加上檢警查出放置的炸彈是含有劇毒的毒氣彈,令檢警不得不懷疑,2人犯案的動機究竟為何,幾乎想致人于死地。

  尤其胡宗賢的身份令人矚目,具有律師身份的他,過去還曾是黑松公司的法人董事代表人,同時還身兼數間企業的監察人,更讓檢警對於胡宗賢的犯案動機為何感到好奇。經過17日上午的偵訊過後,他坦承犯案,動機是因為對於社會現狀的不滿,才會找朱亞東一起犯案。

  新北地檢署偵訊之後,認為胡宗賢和朱亞東2人涉及殺人未遂、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意圖攻擊犯罪、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公共危險罪的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的公交車等公眾運輸等罪。上列罪狀均屬5年以上的重罪,加上2人有潛逃的事實,另有其他相關事證待查,並認定2人有串證之虞,法院在中午裁定2人收押禁見。(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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