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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警方稱系列炸彈案嫌犯尚無法看出與恐怖組織有關

2013年04月16日 14:3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6日消息 臺檢警偵辦高鐵與“立委”服務處遭放炸彈案,鎖定朱姓和另一嫌疑人,2人在大陸落網,將遣返回臺。警方查出兩嫌均家住臺中,沒有激烈政治、宗教狂熱,無法看出嫌犯與恐怖組織活動有關聯性,犯案動機待厘清。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高鐵與“立委”服務處12日分別發現裝在行李箱的爆裂物,專案小組監識、比對爆裂物,並過濾監視器後,認定爆裂物為同一批人所為,案發當天一輛銀色廂型車嫌疑重大。

  檢警發現廂型車當天開到桃園機場附近民營停車場,車上有朱姓嫌疑人和另一名男子,兩人換裝後搭接駁車前往機場,逃往珠海市。專案小組將兩人列為嫌疑人後,2人已在大陸落網。專案人員並在疑似作案用的廂型車上發現朱姓嫌疑人指紋和相關生物跡證。

  專案小組查出,涉案男子都居住在臺中市,兩人沒有親戚關係,一個多月前透過關係購得作案的廂型車,顯然早有預謀。涉案男子的工作及平時舉止並無特別之處,也看不出有政治或宗教狂熱,兩人所製作的爆裂物雖然具有爆炸威力,但製作手法粗糙,不像專業人士所為。

  至於兩名嫌疑人的犯罪動機是否與國際恐怖組織或活動相關?專案小組透露,據初步調查資料,無法看出嫌犯與恐怖組織活動有關聯性,將待嫌疑人到案後再進一步調查。(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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