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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警方查扣炸彈案嫌犯住處48箱證物 研判在此制彈

2013年04月16日 23:0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偵辦臺灣高鐵炸彈案專案小組今天前往臺南新營,搜索胡姓嫌犯住處。專案小組調閱大樓監視器,發現胡嫌在12號清晨6點多,分兩次提著4個旅行箱到樓下,隨即不見蹤影,4個旅行箱正是電視上看到的汽油炸彈。

  專案小組今天上午抵達位於臺南新營區三民路的財神大樓公寓,隨即進入胡嫌住處搜索。歷經長達10個小時的搜查,查扣48箱證物,內部還有部份甲醛、酒精。警方動用大貨車載送,專案小組還發現住處內還有多只同型旅行箱。

  檢警了解,胡嫌具有律師身份,2007年11月曾加入臺南市律師公會。警方發現住處陳列簡陋,胡嫌平日很少回新營住處,且住戶經常聞到惡臭味,研判應是製造炸彈主要處所,所幸並未發生爆炸,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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