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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博東: “幸福客家”的意義、內涵及實踐路徑初探

2011年06月23日 15:2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二、“幸福客家”的內涵和表徵

  那麼,何為“幸福客家”?其內涵和表徵如何?

  我以為, 首先,“幸福客家”作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具體實踐,它必然要體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胡總書記指出,我們所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實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幸福客家”理應體現這六大基本特徵。

  其次,“幸福客家”作為一種GNH發展取向的執政理念,它要求把人的幸福置於經濟發展之上,以民眾的幸福感作為施政的依據和前提。

  其三,“幸福客家”必須從客家地區的具體實際出發,從客家的族群特性出發,準確把握“幸福客家”的科學內涵。

  其四,“幸福客家”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需要長期的艱苦努力,要克服形式主義傾向和急功近利的思想。

  其五,“幸福客家”應當是“大客家”的概念,應該涵蓋海峽兩岸所有的客家地區。

  結合以上五個方面,我以為“幸福客家”應該包含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即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政治清明、制度創新、保護環境、尊重傳統。

  經濟發展。中國大陸作為發展中國家,還必須把發展放在首位。大陸客家地區作為欠發達的山區,經濟發展的空間更大。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為“幸福客家”的建設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

  社會和諧。建構和諧社會必須要關注民生,要解決好重大的民生問題,如貧富分化、社會保障、教育、就業、醫療、交通、住房等問題;此外,還要關注社會的公平、正義等等。

  政治清明。一個廉潔、高效、透明的政府能夠提升民眾的歸屬感和認同感,也更能吸引民眾的參與熱情,從而調動更廣大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制度創新。汪洋書記提出的“幸福廣東”概念,和梅州提出“幸福客家”的概念,就是一種制度創新,本質上都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實踐。

  保護環境。客家地區有得天獨厚的優美的自然資源,這是一筆巨大財富。我們不能走經濟發達地區“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應當探索出一條新的經濟發展之路。

  尊重傳統。傳統文化是精神之根,是人們的精神皈依,對於維持人們心靈的和諧具有重要作用。客家作為一支源遠流長的漢族民係,保持著許多有價值的文化傳承,需要我們去認真發掘、保護。梅州是“世界客都”,閩西是“客家祖地”、贛南被尊稱為“客家搖籃”,在保護客家文化方面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我以為,以上六個方面的內容是“幸福客家”的內涵,也是其表徵。在這六個內容下面還應該再細化,並由此構建出一個“幸福客家”的綜合指標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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