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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今年前兩月臺灣15.8%初中生遭體罰

2008年04月24日 09: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委託進行一項有效樣本近11萬名初中生的調查資料曝光,全臺灣25縣市體罰平均值15.8%,高於平均值的縣市有10個,最嚴重的是嘉義市、彰化縣和屏東縣,體罰比率都在3成左右;成績不好,是老師打學生的主要理由之一。

  臺“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説,這項調查的“體罰”定義就是“打學生”,不論輕打或重打,都是體罰。調查的時間是今年1、2月。

  柯慧貞説,“教育部”從2006年底臺灣“立法院”修法通過禁止體罰開始,就委託校外生活會每2個月調查一次,對象都是初中生,每次樣本都高達10萬人左右。但這些資料僅供“教育部”推行“零體罰”政策的參考,從未對外公佈,也未提供縣市政府及學校參考。

  為提高零體罰成果,“教育部”決定今年開始將各縣市執行正向管教成果納入績效考核。最近還要召開協調會,表現不好的縣市提出“改善計劃”,所以一週前,“教育部”將最近一次調查結果給各縣市比較、參考。

  柯慧貞進一步指出,初中老師體罰學生的理由,主要是考試成績不好、不按時交作業,或不遵守學校或老師規定(上課講話、服裝儀容不整齊)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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