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3
引入監督打通官員財産申報平臺
“反腐立法的最關鍵點是引入第三方監督,比如人大監督、群眾監督”,他認為,國際反腐經驗表明,官員家庭財産公示制度是引入第三方監督的最有效做法,“只有從法律層面明確,各級官員的哪些家庭財産,通過哪些途徑公示,才能真正堵住腐敗漏洞,達到制度反腐的目的”。
去年11月廣東試行的官員財産公示制度,一些地區準備將配偶、子女的財産情況納入公開範圍。
竹立家表示,這就是官員家庭財産公示制度的有效模式。但短期內,全國性的官員家庭財産公示制度還難以出臺,在這一前提下,應該打通官員財産申報平臺,發揮各級人大常委會的作用,由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同級官員財産申報平臺,這可以為制定全國性的官員財産公示制度積累經驗。新京報記者王姝
■ 報告解讀
王岐山在報告中指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健全事關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重要法規,制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配套規定。開展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提高法規制度執行力。做好實施《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工作,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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