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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跑道”之“毒”何以解?

2016年06月27日 18:0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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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學校塑膠跑道品質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昨晚,教育部網站刊登有關負責人的問答表示,教育部要求立即叫停在建和擬建的塑膠跑道的繼續施工,重新對其招標過程及相關合同進行審查,進一步明確品質與安全要求,在確保施工品質萬無一失的基礎上方可繼續施工。(京華時報6月23日)

  塑膠跑道出現異味使學生身體出現不適,這樣的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直到前幾日,“毒跑道”再次“毒害”了學生,這一問題才又被推向了風口浪尖,蘇州、無錫、南京、常州等多地,不少學生集中出現了流鼻血、頭暈、起紅疹等症狀。

  “再苦不能苦孩子”、“校園無小事”,這些一直是響亮的口號。標準永遠是人定的,而面對這些嬌嫩的花朵,環境標準總是更為嚴格。國際上,涉及兒童玩具、食具的環保認證嚴苛得令人咋舌,而在國內,父母們對孩子所處環境的要求也遠高於自己。但讓人難以忍受的是,“毒奶粉”還未走遠,如今又有“毒疫苗”、“毒跑道”頻現,始作俑者只為一己私利,竟視孩子們的生命如兒戲。

  漂亮舒適的塑膠跑道逐漸取代了以前的煤渣、水泥操場,本是該拍手稱快的好事,但檢測標準的缺失、監管的缺位,讓本該“更安全”的跑道,變成了“更不安全”的毒源。

  有毒跑道為何能輕而易舉進入校園?首先是品質標準的不健全。據專家介紹,對於塑膠跑道的品質標準,我國目前大約有兩類,一是體育標準,二是環保標準。兩類標準分別對塑膠跑道中的苯、甲苯、鉛、鉻等有害物質的限量和可溶出重金屬含量等做出了規定。但問題在於,兩類標準對部分有害物質的要求不大一致,客觀上為生産企業鑽空子留下了空間。

  除此之外,塑膠跑道品質安全問題折射出監管的缺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規定:“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然而,一批批來源不明、品種不清,甚至存在有毒成分的廢料和橡膠垃圾,經過簡單粉碎、粘合之後就成為塑膠跑道的原料,進而被鋪裝到校園中,這顯然屬於“流失”,且可能再次“污染環境”。如此大搖大擺的違法行為未能及時得到制止、糾正、懲處,監管部門難辭其咎。

  筆者建議,如果想徹底解跑道之“毒”,施工方應秉承“良心工程”原則,守住行業道德,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規範施工,即使在利益滾滾的煙霧彈下仍要保持“初心”;教育部將協調國家有關專業部門和標準研製部門完善相應的標準,加快修訂過程,實行強制標準,增強標準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強制性,更加體現學生健康優先的原則;校方更應把好“跑道”關,不僅要嚴格認證施工方水準及施工材料品質,確保校園設施高水準、高品質完工,同時更應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定位施工時間,打好“通風排毒”的提前量,確保施工作業不影響師生的正常學習與工作,更不能因工程品質為題而威脅到孩子們的身體健康;相關部門應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教育部門和學校有關人員在體育場地建設過程中,因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造成體育場地設施不符合品質標準甚至“有毒”的相關責任人,要堅決予以嚴肅查處,決不手軟。監管部門務必認清職責所在,將手中寶貴的權利“有的放矢”、發揮實效。(台灣網網友:賈婉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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