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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對遣返案不應上綱 無端指責大陸

2016年04月14日 09:12: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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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中國時報》14日發表社論説,近日來,臺灣人涉電信詐欺犯罪45人遭肯亞遣送到大陸的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雖然島內同聲譴責肯亞和大陸事先未知會臺灣方的措施。然而,此案牽涉到國際司法管轄權、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以及臺灣涉及國際詐騙的形象問題,自應理性應對,尤其不能意氣用事,將問題無限上綱,甚至刻意政治化,無端指責大陸。兩岸基於互信互助,依過去處理的原則和模式協商,自可圓滿落幕。

  此次肯亞案是大陸警方通過中肯合作打擊犯罪架構,逮捕跨國電信詐騙集團成員,肯亞法院審理認為犯罪被害人不在肯亞,依據肯亞法律裁判這些人犯罪不成立;而中國大陸以受害人為大陸民眾為由,要求遣送詐騙集團成員到大陸受審,肯亞因外交上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同意遣返。集團的臺灣成員知道兩岸對於詐騙犯罪刑期差異很大,拒絕接受遣返大陸,並強力抵抗,於是肯亞警方採取強制遣送作為,又增添了島內民眾的怒氣。

  社論也説,臺灣不能忽視國際刑事互助的原則,而對肯亞及大陸無端指責。依法論法,臺灣“法務部”也明確指出,大陸要求將犯罪嫌疑人帶去大陸審訊,符合“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原則”,肯亞將臺灣詐騙嫌疑人引渡至大陸,符合“刑事司法屬地原則”的“最優先原則”;而且肯亞接受由大陸代表中國將嫌犯移交大陸,是政治現實,臺灣只能要求大陸依據兩岸相關協議處理,不應無端指責。

  由於臺灣相關法規規定詐欺案在境外犯罪,不屬重罪;而且,即使遣送回臺審判,因法院對詐欺案長期輕判,造成犯罪集團有恃無恐。以2011年菲律賓破獲跨國詐騙案為例,當時菲律賓將其中14名臺灣人遣送到大陸,在臺灣方面強烈抗議後,大陸邀請臺灣檢察官至大陸一起辦案,最後再將被告和卷證移回臺灣偵辦起訴,但結果這些人最後被判罰金或無罪,讓陸方相當不滿。

  將心比心,由於近來臺灣電話詐騙集團濫用免簽待遇,在東南亞、中東與非洲國家犯案情況相當普遍;近來集團更將原設在東南亞國家的詐騙基地臺,移到容易取得簽證的非洲國家,然後在當地通過網路電話,專向大陸民眾詐騙,造成受害人嚴重損失;一旦被捕,又企圖利用臺灣法律輕罪漏洞脫罪,故意擴大事端,嚴重損害臺灣形象。

  網路詐欺犯罪本來就不能輕縱,臺灣近來電信詐騙雖然已經大幅下降,但大陸卻增加了3成,就算是大陸民眾受害,臺灣也應本著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修改法規將電信詐欺罪的量刑加重,不能讓臺灣變成歹徒鑽法律漏洞進行詐欺的樂園。

  而且,也不應把單一個案上綱成兩岸的對抗關係。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與臺灣方面陸委會主委夏立言經過兩岸熱線溝通後,臺灣方已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安排司法人員前往大陸會同處理,並安排嫌犯家屬探視,陸方也表達願意協助。臺灣方面自應遵照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交涉。

  文章説,這起案件的司法偵訊期間可能跨越520的政權交接,臺灣新當局在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和交涉放人的同時,也應重新審視兩岸的互信關係。最近以來,大陸期待新當選的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在“九二共識”、“兩岸同屬一中”的大原則能有善意表示,但蔡英文始終沒有給出對岸滿意的回應,大陸也採取相應的施壓手段,顯示兩岸的善意才是互動的基礎。

  在520之前,正是大陸對準執政黨民進黨展開壓力測試期,這次的肯亞事件如果在兩岸關係和緩的情況下,溝通會順利很多。但是我們看到民進黨的發言率以對立的態度批評對岸,這樣的態度在520之後很可能使兩岸關係倒退。兩岸的事務繁多,且大部分都牽涉到臺灣人民的權益,蔡英文應該以更理性、觀照全局的宏觀態度面對。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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