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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勝中信國安互撕內幕曝光:都想吃口肉 或涉國資流失

2017年06月19日 09:01:02  來源:投資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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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勝中信國安互撕另有玄機?地産版口水戰內幕徹底曝光

  圍繞一宗位於北京二環內價值不菲的核心地塊,三家各有來頭的公司莊勝、信達、中信國安展開互撕,並掀起一場不小的口水大戰,上演了地産版的“羅生門”

  一宗位於北京二環內,權益三度易手的地——莊勝二期A-G地塊,先後令地産界三家明星公司——莊勝、信達投資、中信國安捲入糾紛。並且每家都指責對方偷換概念、混淆視聽,認為自己才是佔理的一方,司法機關最終會站在自己這邊。

  事情的基本脈絡先是莊勝因陷入財務危機,與信達投資共同開發這塊地。之後信達投資將項目公司股權賣予中信國安,後者在4年多的時間裏搞定了拆遷問題,而這也是莊勝與信達搭檔時遲遲未有進展的。

  對於信達投資將項目公司股權轉讓,莊勝認為侵犯自身權益,自2013年開始起訴信達投資。2017年3月,最高法院判決莊勝勝訴,這塊地的權益歸莊勝。已對該地塊投入鉅資的中信國安頗為不滿,此後,矛盾的主要焦點就變為莊勝與中信國安之爭,兩家公司都積極對外發聲以壯聲勢,唯恐自己在這場輿論戰中處於下風。

  為了探究事情的是非曲直,記者對三家公司均進行了採訪,試圖了解這塊地是如何引起種種糾紛的,三家公司又是怎樣演繹“羅生門”的。

  都想吃口肉

  北京二環內,莊勝崇光購物中心後面,一片相當於八九塊足球場面積的地被廣告牌包圍起來。這當中,兩幢樓已快要施工完畢,樓周圍的廣告牌寫著“二環內,不一樣的社區”,“琉璃廠、書香地、學府雲集”、“擇人文盛地、育後輩英才”,但一些廣告牌上卻將售樓處電話抹去。

  之所以宣傳“學府雲集”,因這一區域屬學區房,對應的小學是實驗一小。被廣告牌圍住的區域就是莊勝二期A—G地塊,共佔地7公頃,兩幢已快竣工的樓便是“國安府”一期,分別為5號樓、7號樓,屬於B地塊,其他6塊地本計劃要建國安府二期。在兩幢樓對面近300米的地方,記者看見一位工人在砍伐樹木。據悉,這裡距離天安門不足兩公里,是二環內唯一在建的住宅。

  這樣一塊面積小,但地段稀缺的地塊,近十年來被眾多房企視為香餑餑,莊勝、信達投資、中信國安三家公司先後捲入其中。整個莊勝二期面積大約15公頃,包括A-L地塊。莊勝在完成開發H-L地塊後,2014年,趕上政策大變,一下子沒錢了。

  2004年8月13日,國土資源部要求土地出讓必須履行招拍挂程式,房企必須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不能再邊開發邊賣房,這致使莊勝陷入窘境。

  彼時的莊勝雖已完成該區域5000多戶拆遷,但因一下子無法回籠資金,後續項目完全處於停滯狀態,此外還欠下了銀行近14億元。2009年,信達投資買下了莊勝抵押給銀行的不良資産,也就是A-G這7塊地,並與莊勝簽訂一系列協議,雙方進行資産重組。

  莊勝向《投資者報》記者爆料,2008年7月31日,莊勝與一家世界五百強地産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約定以32.58億元的底價加項目超額銷售分成的方式合作開發。但在莊勝與之已經簽好合作協議,並與信達協商還款事宜的時候,信達方面表達了與莊勝合作開發的強烈願望,最終在作為債權人信達的強力干預下,該企業知難而退,然後才有了北京莊勝與信達的合作開發協議。

  此後不久,信達投資成立項目子公司信達置業,莊勝本該有後者20%的股份,但因種種原因,莊勝一直未被登記作為股東。後來,因拆遷進展緩慢,信達投資在北交所公告轉讓信達置業100%的股權,中信國安便是這一承接方。

  莊勝對此不滿,2013年,將信達投資告上法庭,以信達置業股東的身份反對這一股權轉讓,並申請A-G地塊的全部權益。2014年1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信達方面勝訴。隨後,莊勝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後者判決莊勝勝訴,信達敗訴,要求信達方面向莊勝歸還A-G地塊項目權益。

  不過,國安府一期的兩座樓已拔地而起,且已售罄,莊勝也不能不顧及這一現狀,隨後放棄B地塊56000多平米的權益,其目前享有的是除去B地塊之外,剩餘的6個地塊的權益。但這一判決又未能讓信達方面與中信國安滿意,信達投資現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並已經提交了材料。

  口水戰爆發

  因這一塊地捲入糾紛的三家公司——莊勝、信達、中信國安都大有來頭。

  莊勝是家港資企業,其全名為香港莊勝集團,是北京市最早的外商合資房産開發公司之一,參與宣武門地段的舊城改造。

  而信達投資與中信國安均有國企背景。信達投資成立於2000年,被財政部持有67.84%的股權。中信國安全稱為中信國安集團有限公司,前身是1987年中國國際信託成立的北京國安賓館,2014年經過股改後,其國資的股東為中信集團,持有公司20.94%的股份,其他部分都為民營持股。

  信達投資方面告訴《投資者報》記者,公司最先接手這一項目時,拆遷進展一直很緩慢。中信國安成為信達置業股東後,拆遷效率大大加快,2017年1月已完成近362戶居民、6家企業的拆遷工作,曾有報道稱,在拆遷方面中信國安就投入200億元。

  眼見這塊完成了拆遷,就要變廢為寶,卻要將之拱手讓人,作為這當中最大的損失方,中信國安開始向外界四處訴苦,與莊勝互相指責,開始了輿論大戰。如今的矛盾方,由法庭原被告莊勝和信達投資,變為莊勝與中信國安。

  中信國安現積極對外發聲,頻繁程度甚至超過案件真正當事方——信達投資。對此,莊勝方面頗有微詞。

  同時,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採訪過程中,莊勝法律顧問屈振紅律師一再強調:“中信國安在整個案件中是沒有身份的,是個案外人,它所有的權利都表現為是信達置業100%的股東。即便如此,中信國安和信達置業這是兩個獨立的主體,雖然它們存在股東關係,但從法律上來説信達置業是有獨立財産權、獨立人格,是一家獨立的公司,所以説中信國安跟莊勝這個案子沒有關係。”

  莊勝主要指責中信國安,作為項目公司股東拒絕執法:最高人民法院判決項目權益已經歸我司,信達置業卻還在B地塊以外的6塊地施工。同時,公司還告訴記者,對方在拆遷過程中非常強勢,甚至有一起拆遷發生在淩晨5點。

  中信國安則是拋出民生問題。這些包括,隨著項目權益返還給莊勝,已售兩幢樓的110戶住宅無法享受應有的會所、景觀、商業、車位等各項配套設施和物業服務,房産價值因此貶損。同時,項目總包商與各分包商、供貨商之前簽訂的上百份合同若不能執行,也會引起連環訴訟。

  除此之外,中信國安還向外界提出一個問題,公司已對這塊投入了鉅資,如果就這樣拱手讓人,是否涉及國有資産流失問題?

  不願折戟退場

  作為對7塊地投入最大的一方,中信國安認為自己有多委屈?莊勝對其指責又是真的嗎?帶著這些問題,記者6月13日上午走進東大橋附近的國安大廈,只對接待人員説想了解他們與莊勝糾紛一事,對方便積極聯繫了此事的媒體對接人,並在臨走時對記者感嘆,“這牽涉到多少國有資産要流失啊。”

  下午,在國安展示中心內,記者與該事件的媒體對接人進行了詳談。談到對莊勝二期具體開銷究竟有多少?對方告訴《投資者報》記者:“200億元並不僅是拆遷的費用,而是中信國安自2012年接手信達置業股權後,對項目的投入總額。”

  至於拆遷成本究竟有多高,該人士表示,大概在30億~40億,無論如何,遠高於當初莊勝預估的5億。他説:“這幾年因為房價在漲,拆遷成本也在跟著上漲。這裡原有362戶(實地踏勘497戶),僅住宅拆遷面積就8800平方米,如果拆遷款只有5億元,每平方米拆遷費不到6萬。換作是你,現在家門口賣的房子10萬塊錢1平米,但這兒拆遷給你6萬,你會願意嗎?”

  雖然B地塊上的5號樓與7號樓眼看就要完工,兩棟12層高的樓已分別建好。但該人士告訴記者,很可能無法年底按期讓兩棟樓的住戶入住,因地下部分本來是作為一個整體,但現在整個項目的規劃變了,導致他們地下部分無法完成,政府也就不會備案驗收。

  “我交不了房,這些業主怎麼辦,還有總包單位,與他們簽訂合同的供應商、材料商怎麼辦,這牽扯到太多無辜的人。”他説。

  五年前看上了這塊地,沒想到後來判決不是自己的了,還可能涉及到多重訴訟。那麼,當初中信國安為何要入股信達置業呢?

  該人士回應,這是二環內的地,大家都能看到它的價值。“我們分析,這個項目的癥結就在於拆遷。而我們對於拆遷比較有經驗,做的比較細緻,會挨家挨戶了解情況做工作,給他們一個能接受的方案,最後大家達成共識。跟別的房地産開發商比,拆遷恰好是我們的優勢。”

  對於是否存在強制拆遷,對方語氣變得強硬起來,説道:“是不是強制拆遷,是由司法機關説了算。拆遷強制執行,是要法院做出審理和判決後才能執行。之後也得是法院、派出所、消防、120幾個部門聯合實行,不是單靠我們開發商就能完成的。”

  自始到終中信國安方面並未向記者否認,公司仍在B地塊以外的6塊地施工。公司方面表示,“關於施工這塊,我們是依法施工。最高法院判決‘返還權益’,權益與我們合法施工並無直接關係。”

  記者問到信達投資已提出再審申請,中信國安是否擔憂最高法院會維持原判,這位公司內部人士表示:“我們相信司法公正。”

  莊勝絕地反擊

  6月13日下午,在宣武門莊勝辦公處,公司副總張沛、法律顧問屈振紅一同接受了《投資者報》記者採訪,並帶記者來到露天陽臺處,向記者展示其他六塊地仍在施工的證據。站在高處,的確可以看見打好的樁,場內還有挖掘機、打樁機等大型機械,工人們也在工作之中。

  張沛告訴記者,最高法院是在3月24日做出判決,3月28日,施工單位就開始在其他六塊地施工,平整場地。之後,便開始打樁,現已將500余根樁打完,他估計打樁的成本就要花去2000萬元。張沛把這叫做“非理智施工”。

  屈振紅接過張沛的話,告訴記者:“繼續施工,擴大的損失誰來承擔責任?莊勝是不可能去承擔這個責任的,因為中信國安明明知道地已經不歸你了,還往裏投錢,以為把這幾個億投入進去,這個判決就可以不執行了?所以我們實在是替中信國安著急,它真的不應該這樣。”

  最高法院已判決其餘地塊的權益歸莊勝,對於其他公司是否有權施工,屈振紅表示,按照框架協議和最高法院這次的判決書,項目權益就包括了土地使用權、房地産開發權等。因此判決解決的不僅是土地使用權問題,是項目所有權益問題,既然項目所有權益都應該返還給莊勝,信達置業當然無權再繼續施工。

  同時,屈振紅還向記者透露:“莊勝在4月5日向北京高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北京高院現在已經指令北京三中院來對此監督,後者已經給信達置業發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對方執行判決,但它們還在繼續施工,這顯然屬於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不僅僅要承擔民事責任,而且從刑法上是構成刑事責任。”

  但不可否認的是,作為接受了信達置業股權的大股東,中信國安對項目的投入超過信達投資與莊勝,現判決6塊地權益歸莊勝,是否涉及國有資産流失?

  屈振紅回應:“中信國安現股權中只有20.945%是國有股份,其他的股權都是私有。所以從控股來看,它屬於國有參股,民營控股的公司,並不是一個國有控股公司。最後,屈振紅説,要説國有資産流失,中信國安2014年的股改才可能涉及國有資産流失。

  至於無法實施整體設計方案,完成地下施工,是否會導致兩棟將竣工的樓也沒有辦法完成政府備案驗收,張沛回應,“B地塊上的5號樓、7號樓是獨立的土地證,其地上與地下部分也是獨立的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對於房地産開發來説,地上和地下部分的建設、規劃、開工許可都是獨立的,也就是説,即使地下部分是分期建設的,並不影響目前B地塊上的兩棟樓的備案驗收,對方説的政府無法驗收的狀態是不存在的。”

  同時,張沛還告訴記者,已快要竣工的兩棟樓地下均為車庫,對此,前述中信國安內部人士也向記者承認了這一點。而其他物業、會所、綠地等配套設施,即便換個房地産公司接手,也不會影響兩棟樓的戶主享有。

  對於中信國安所控訴的民生問題,屈振紅表示,無論是兩棟樓的戶主,還是目前已牽涉其中的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他們的合同相對方都不是莊勝。即便項目無法再進行,他們應該去找信達置業,而不是莊勝。

  此外,莊勝方面對中信國安的成本支出是否達到200億元也表示懷疑。屈振紅對記者説:“中信國安方面需要説明這200億都投向哪?我們在中信國安提交再審申請的成本聲明中看到,總建安費達到62億,那麼意味著B地塊的建安費達到60多億,按照5.6萬平米的建築面積算,每平米的建安費達到11萬元,這已經超過了B地塊房子的售價。”

  與中信國安一致的是,莊勝對於司法機關後續的判斷非常有信心。屈振紅説:“從一個律師的專業角度來講,最高法院20多個月做出這麼一個決定,翻過來的可能性完全沒有。我們拿著一個勝訴判決犯不上著急,對方著急就在於自己輸了。”

  下一步將何去何從

  採訪過程中,莊勝對信達投資當初轉讓信達置業,要求受讓方需具備的條件,也頗為埋怨,在莊勝看來,一些條件像是為中信國安量身定做。

  對此,信達投資對《投資者報》回應:“掛牌條件中要求,受讓方2011年以來,在北京市開發過危改項目並且單個項目拆遷1000戶以上,或者在其他省會城市開發過危改項目並且單項目拆遷3000戶以上。符合這個條件的不止中信國安一家,若是莊勝能力足夠當初也會自己開發,而不是與我們重組。”

  但現在,項目的權益已被判屬莊勝,信達投資正在申請再審。至於為何要這麼做,公司對《投資者報》表示,莊勝公司在訴訟中主張返還項目權益的七塊地,目前已經進行了拆遷平整、取得土地證,與莊勝主張的當初項目權益已經不是一個概念。如果項目地塊土地使用權被執行給莊勝,那麼對於中信國安在項目地塊上的幾百億元投入,會形成莊勝的不當得利之債,莊勝負有返還義務。

  其他房企又是怎樣看待這三家企業扯皮的?北京某上市房企高管對《投資者報》記者説:“他們之所以積極對媒體發聲,都是為了利益,希望享受到土地溢價。尤其是中信國安,投入了那麼大資源,不光沒享有土地溢價,甚至倒貼損失上百億,肯定是很難接受的。”

  法律界第三方人士又是如何評價此案的爭議之處?記者採訪了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金作鵬律師。對於中信國安是否算是國有企業,金作鵬認為,中信國安是由國資任最大股東,但只持有20.94%的股份,算是國有相對控股企業,對於這類企業是否屬於國有企業,目前還尚未形成定論。

  金作鵬推測,信達置業的前股東中信國安方面之所以仍在施工,可能是打算在法庭上,將仍在施工的投入作為抗辨的意見,讓莊勝看到訴訟的難度和週期,最後達成一個結構化的和解。這種較為常見,尤其幾方爭奪土地的所有權過程中,我已經在上面建好了不動産,這就比較難判定該不動産今後的收益歸誰。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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