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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採購年規模突破2萬億元 拒絕“特供”

2016年09月12日 08:27:35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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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政府採購規模首次突破2萬億元,同比增長21.8%,佔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達到12%。政府採購規模不斷擴大,錢都花在了哪些地方?採購的過程是怎樣的,能否做到物美價廉、公開公正?記者就此採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去年服務類採購增長72.9%,涉及養老、培訓等

  村裏青壯年外出務工,留下的大都是老年人,種幾畝地還是有些吃力。“今年種水稻輕鬆多了,病蟲害防治這些事政府幫忙解決了。”四川省射洪縣曹碑鎮農民邱治民説。

  射洪縣實施政府購買植保病蟲害防治服務,農戶只需要支付材料費,農技公司就會到府提供田間服務,對二代螟蟲、稻瘟病、稻曲病進行統防統治。今年,全縣11個鄉鎮44個村共22000多畝水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實現了統防統治,在減輕農戶負擔的同時,農業安全生産水準也提高了。

  “政府採購的一個積極變化,是服務類採購出現大幅增長,2015年同比增長72.9%。”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政府採購實施範圍不斷擴大,除了政府自身的行政辦公支出,還涵蓋了一些公益性強、關係民生的支出項目,像為社區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為農民工提供技術培訓等。從各地情況看,政府購買服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範圍涉及教育、就業、社保、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等很多民生領域。

  “從政府採購的結構來看,貨物類、工程類採購仍是大頭,而服務類只佔全國政府採購總規模的15.9%,還有相當大的拓展空間。”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認為,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政府需要創新供給模式,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向其支付費用,有利於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服務業發展,提高公共服務水準。

  協議供貨産品須市場可買、價格可比,堵漏洞禁豪奢

  很多人關心:像政府行政辦公之類的用品,政府採購價格是怎麼定的,能不能節約財政資金?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對於辦公用品,政府採購的主要方式為大批量集中採購和少量的協議採購。批量集中採購數量大,對供應商來説可以薄利多銷,所以政府採購容易“砍價”,通常會比市場價格低10%左右。而協議供貨採購量較小,特別是過去還存在一些“定制”和“專供”産品,市場上沒有同樣的型號,容易借此回避與市場價格的比較,導致採購價格虛高。針對這一問題,財政部進一步規範協議供貨制度,要求協議供貨産品的型號、配置及所含售後服務,必須是市場可買、價格可比、耗材通用,進一步杜絕所謂的“特供”産品。

  “實際上,很多産品根本不需要定制,市場上買的就能夠滿足行政辦公功能。”白景明表示,行政辦公設備配置標準不健全,就會出現採購高檔和高配置産品的現象。這兩年,“天價採購”“豪華採購”現象明顯減少,主要得益於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牢。

  比如,臺式電腦是常用的辦公設備,它的協議採購價格如何確定?從中直機關採購中心協議供貨交易系統看,主要採取了“優惠率”加“基準價格”的方式。系統將臺式電腦分為4個價格區間,0—4000元、4000—6000元、6000—8000元和8000元以上。每台電腦的基準價格,不得高於同期生産製造廠商或最高級別代理商在網上電子商城展示的銷售價格;優惠率投標供應商可以按照價格區間分別填報。採購人可以在不高於基準價格的前提下與投標供應商洽談,再加上相應的優惠率,協議採購價格就確定了。一般來説,這個價格會低於市場價格,但商家在特定時期的打折促銷大甩賣除外。

  那麼,臺式電腦按價格分四檔,是否採購單位想買哪檔就買哪檔?這個顯然也不行,因為還有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準“卡”著:臺式電腦價格上限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也就是説,採購單位在沒有特殊用途的情況下,不得配置高端設備。

  “目前,中央行政單位在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上,購買價格和數量都有嚴格規定,包括不得配置豪華傢具,不得使用名貴木材等。這些規定與預算費用標準相統一,就形成了政府採購的多維度標準體系。”白景明表示,制度約束力不斷增強,對於政府採購堵漏洞、禁豪奢,進一步壓縮奢侈浪費空間至關重要。

  採購鏈透明,有違法失信行為記錄不得參與採購

  也有人擔心,政府採購程式雖然公開透明,但私底下採購人會不會與供應商共謀“串標”,導致不公平競爭和滋生腐敗?

  “誠實信用是政府採購的基本原則之一。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相關主體進行失信約束,對於打造全透明採購鏈,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競爭具有重要意義。”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日前發佈通知,對列入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完善評審專家問責機制,對具有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不得聘用為評審專家,已聘用的應當及時解聘。

  政府採購質疑,既是供應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方式,也是對政府採購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近日,深圳市龍崗區政府採購中心在一次康復設備公開招標項目中,接到了未中標供應商的質疑:中標供應商所投多功能牽引床未如實陳述産品功能,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經多方查證,中標公司確實存在篡改産品型號、規格的行為。採購中心及時向財政部門反映,最終該中標公司被處以一年內禁止參加深圳市政府採購活動、記入誠信檔案等處罰。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供應商與採購人之間的惡意串通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黨政機關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式,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産地。“這些規定都是明明白白、板上釘釘的,如果還有人鋌而走險、牟取私利,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白景明説。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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