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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126家上市公司重組失敗

2016年07月14日 08:42:26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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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寶塔實業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終止審查通知書》,預示著該公司本次重組以失敗告終。

  據同花順統計數據,截至7月13日,今年以來已有126家上市公司由於各種原因導致並購重組失敗。對此,財經評論員曹中銘認為,上市公司並購失敗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並購雙方的原因,二是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三是監管政策的收緊。

  “上市公司並購意向不等於並購成交,市場環境的改變以及監管工作的強化,都是上市公司並購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今年以來,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有所減弱,一些上市公司已經確定定增價格,但並購最終還是被擱置。”華泰證券高級宏觀分析師宋雪濤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很多公司已經走到定增過會階段,但還是取消了並購業務,因為定增價與股價倒挂嚴重。

  6月17日,證監會發佈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此次修訂從認定標準、監管配套、仲介機構責任等三方面對重組上市行為提出十分嚴格的監管要求,交易所方面的問詢和問責制度也在全面收緊。

  “監管收緊主要是借殼上市認定標準更加嚴格。” 宋雪濤表示,很多本質上是借殼的資産以前是可以通過重大重組進來,現在就屬於借殼,必須走類IPO審核。這樣一來,一是資産本身可能經不起審核,二是時間變長交易雙方耗不起資金成本。

  董登新認為,上市公司並購不能趕時髦,更不應脫實向虛。並購應以做大做強主業為宗旨,即便多元化經營並購,也不應以放棄主業為前提。

  曹中銘也認為,上市公司要找真正值得重組的標的,不要追逐市場熱點,標的估值不能虛高,重組承諾切合實際。

  “更加嚴格的並購新政代表著國內資本市場監管的更規範。在供給側改革、産能優化的大背景下,通過兼併重組推動資源向優勢産業轉移依舊是經濟發展的主流方向。”宋雪濤強調。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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