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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給差評資訊被挂黃網 網約車司機咋如此任性

2016年07月14日 08:36:34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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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了滴滴司機差評就應該被黑嗎?!”7月10日下午,廣州某高校大三女生小敏在微博上質問道。7月9日晚,小敏給乘坐的滴滴快車司機打了差評後,該司機編造與小敏開房的資訊,發佈在廣州某黃色網站,並公佈了小敏的手機號碼和微信頭像。兩天內,小敏不斷接到騷擾電話和微信好友邀請,不堪受擾的她已向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石牌派出所報案(7月12日《南方日報》)。

  一言不合,挾私報復。儘管滴滴已經對涉事車主進行了永久封禁處理,並將其賬戶凍結;但,此事的性質顯然已涉嫌違法,而不只是“家規伺候”那麼簡單。

  網約車“入戶”門檻低,遇到一兩個奇葩司機也是概率上的常事。差評沒錯,報復無理。但,這個問題,看起來不是網約車平臺能紓解的癥結。既然約車要留號碼,個人資訊等於暴露給了承運方,且眼下手機號基本實名制,如果號碼被濫用,捆綁在一起的諸多個人資訊權益都可能被侵害。這個時候,僅僅指望網約車平臺來保障乘客合法權益,顯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類似麻煩,早已在網購事件中輪番上演——給店家差評被報復到人命關天的慘烈,也不是沒有先例;電話辱罵的、短信炮轟的、詛咒恐嚇的,就更是司空見慣了。問題是,違法報復者的下場都“罪有應得”了嗎?這就像朝令夕改的“取消公務員雙休”之地方性紅頭文件,你方唱罷我登場,最後,大不了取消了之,誰還會對法令有敬畏?

  網約車司機之所以膽敢“差評挂黃網”,説到底,就是因為在法治框架內,差評遭報復性行為多被解構成“鬧劇”,而沒有真正站在被害者人身權益的高度去審視。

  在這個問題上,兩方責任是板上釘釘的。一是平臺方。既然差評有如此風險,從技術手段上説,莫非不能將給予差評的用戶“保護性處理”?比如從程式上差別化設計,讓差評內容“賣家不可見”,或者單獨開列匿名性的“用戶差評榜”——既能達到警戒經營者的目的,又能保護投訴舉報人的權益,這是多難的事呢?

  二是執法部門。用戶差評之後遭遇的報復性行為,其實已經跟“因何差評”沒有多大關係,商家在叢林法則下選擇的所謂私力救濟,基本走的多是威脅恐嚇、人身及精神傷害路線,遺憾的是,類似報復行為很容易被地方執法部門界定為“小惡”,根本不重視,以致愈演愈烈。

  有個細節耐人尋味,“差評挂黃網”事件中,據説警方兩次撥打涉事司機的電話,要求他到派出所協助調查,涉事司機雖然嘴裏答應了,但都逾時未到。當警方第三次打過去時,他已關機。執法者如此“人性”,作姦犯科者自然“任性”。

  值得警惕的是,“差評挂黃網”事件被不少人關聯成網約車原罪,認為這是粗放的網約車管理才帶來乘客差評受傷的問題。這顯然是經不起推敲的誤會。網路差評的風險大小,在於平臺方對程式優化的重視程度,更在於法治環境對違法行為的規制力。在網約車條例呼之難出的當下,約車約出的問題,還真不能等閒視之。(鄧海建)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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