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讓人悲痛之後又倍感心酸的故事。
浙江衢州開縣化48歲男子汪全富小女兒失蹤後死亡,屍檢後的DNA檢測結果顯示,小女兒和他沒有血緣關係,是他前妻及其現任丈夫的女兒。也就是説,前妻和他離婚前,已經和現任丈夫好上了。
日前,開化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判決程梅仙賠償前夫汪全富撫養小女兒費用和精神損失費共6萬元。
丈夫常年出外打工,妻子紅杏出墻
48歲的汪全富和45歲的程梅仙都出生在開化農村,1995年二人經人介紹結婚。
婚後雖有小摩擦但日子過得還順。1997年,大女兒出生。迫於生計,汪全富外出打工,夫婦倆長期兩地分居。兩人經常吵架,關係漸漸冷淡。
2007年小女兒汪雨出生。此前,當地已經有程梅仙與同村人汪成功關係曖昧的傳言。
之後,曖昧傳言在當地更是鬧得沸沸颺颺,因為憤怒也因為坊間輿論的壓力,2011年,汪全富最終選擇與程梅仙協議離婚,大女兒和自己生活,小女兒汪雨隨母親程梅仙生活。
離婚後的程梅仙帶著小女兒嫁給了56歲的汪成功。
女兒失蹤死亡,屍檢結果顯示非丈夫親生
去年6月30日,10歲的汪雨從住處走失。
當地立即組織警力在小女孩家附近及可能去的地方進行地毯式搜索,同時,很多群眾也一起幫忙尋找,自發地在社交媒體上發起尋找汪雨的帖子,但孩子一直沒有下落。
去年10月30日,警方在一條下水道內發現了孩子的屍體。
經鑒定,確認該屍體就是失蹤女孩汪雨,而她的生物學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現任丈夫汪成功,與汪全富不存在血緣關係。
一想到前妻不僅對自己不忠,就連小女兒竟然也不是自己親生的,汪全富越想越氣,一怒之下將程梅仙告上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這些年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
前妻賠償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6萬
由於該案緣起女兒的不幸遇難,開化法院受理後,決定安排雙方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程梅仙認為,農村裏有相好的人不止自己一個,汪全富常年不在家,家中的事務全部由自己一人料理。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不是汪成功時常過來幫忙,不知道自己當初還能不能撐下去。
法院審理後認為,程梅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違背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與婚外異性生育一女,侵害了汪全富的人格尊嚴;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後,經過公安部門的屍體鑒定,汪全富才得知汪雨不是其親生女兒,這對汪全富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基於此,該院酌定由程梅仙賠償汪全富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6萬元。(文中人物皆化名 原題為《女兒遇難後才知非親生 他憤而向前妻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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