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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藥品網售不改“網際網路+”趨勢

2016年08月01日 14:53:40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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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載,“天貓醫藥館按照國家食藥監總局和河北藥監局的政策要求,即將停止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業務。”面對問詢阿裏如是回應。7月29日,陸續有B2C藥店發文稱天貓醫藥館向平臺上的商家發佈了《2016年8月1日停止95095藥品線上交易功能》的通知,表示將於8月1日起停止藥品線上交易功能。

  其實,全面叫停藥品網售的傳言6月1日就已出現。當時有媒體向食藥監總局求證時得到的説法是,總局沒有發叫停通知,這是各省局的行為。然而,《中國醫藥報》報道披露,食藥監總局分別通知河北、上海、廣東的食藥監部門,“要求結束網際網路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

  “網際網路+”今天仍熱得發燙,有關方面叫停第三方平臺網售藥品,這多少讓人不太理解。2013年批准此項試點時,多方看好。2014年發佈的《網際網路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稱放開網上銷售處方藥,更被視為藥品網售的重大利好,然而兩年後的今天卻採取了讓人意外的動作。

  不過,叫停也有叫停的理由。一者,資料顯示第三方網售藥品試點工作期為一年,到期可申請續期一年,據説相關企業試點資質到期;二者,試點過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臺與實體藥店主體責任不清晰、對銷售處方藥和藥品品質安全難以有效監管等問題,不利於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用藥安全,這一點尤為關鍵。

  若叫停此項試點是為消費者利益考慮,無疑會得到消費者支援。但從發展趨勢來看,似乎不宜把藥品網售“一棍子打死”,因為藥品網售具有傳統醫院、藥店不具備的優勢,比如沒有租金等成本,藥價更便宜;不受時空限制,購買更方便。在網際網路時代,藥品網售、網購應該説是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勢。

  很顯然,試點中暴露的問題主要是監管問題,理應通過完善監管來解決。比如説,主體責任不清晰的,應該儘快明確主體責任;如果是藥品採購、物流、配送環節的問題,應該“對症下藥”進行治理。我們要意識到,任何有積極意義、順應趨勢的試點,都不應該輕易叫停,而是應該著眼于完善。

  如果試點不成功就叫停,坦率地説,未免有逃避監管責任的嫌疑,也不利於“網際網路+藥品”的探索。雖説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關乎消費者生命健康,必須謹慎再謹慎,尤其是處方藥不能有半點差池,但是,即使對待特殊商品,也應該通過改革模式、完善制度、強化監管來保障其合法性、安全性。

  從國外情況看,藥品網售已存在多年,政府、行業組織各司其職,形成了完善的監管體系。有資料顯示,美國各州藥房理事會負責網上藥店及其藥師準入和日常事務管理,美國藥房委員會負責網上藥店認證,政府部門則依職能劃分進行監管。在英國,也是行業組織和政府機構分工明確、共同管理。

  我們應該借鑒他國成熟的監管經驗來確保網售藥品安全,讓“網際網路+藥品”順應趨勢、惠及更多人。不難發現,國外的行業組織在藥品網售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而我們卻似乎把這一行業組織忘在腦後。當然,有關方面此次叫停第三方網售藥品試點也不意味著徹底“打死”,或許在重新設計藥品網售模式。

  各國國情不同,若完全照搬西方國家的做法恐怕亦不太現實。為此,筆者建議,非處方藥完全可以網上銷售,但要根據電子商務的特點把好各個關口;而處方藥網售,則可以採取B2C模式——即線上預訂、藥店取藥,這在現階段應該比較現實。

  總之,雖然此次叫停藥品網售,但這一趨勢不會改變。(馮海寧)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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