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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減負 為經濟蓄能——肖捷回應營改增熱點問題

2016年12月30日 11:09:58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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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將告別2016年,今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的營改增試點是否兌現年初減稅承諾?改革呈現出哪些積極效應?如何看待企業稅負變化?未來如何深化改革?時逢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召開,財政部部長肖捷29日接受記者專訪,回應了關於營改增的諸多熱點問題。

  兌現減稅承諾 數據“不是拍腦袋估算的”

  問:國務院宣佈今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並要求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現在已到年底,您認為是否已經實現了這一目標?

  肖捷:營改增試點全面實施以來,為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財稅部門實時跟蹤試點情況,針對試點中有的行業和企業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研分析,完善試點辦法,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對於財稅部門來講,寧可收入減少,也要把減稅政策兌現到位。

  我們查看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分月的數據,試點首月減稅355億元,隨著全面試點時間的推移,減稅規模持續增大,截至11月底累計減稅3387億元。主要分佈在三個板塊:

  第一個板塊,新增試點的建築、房地産、金融和生活服務四大行業實現減稅1105億元。5至11月份四大行業累計實現增值稅應納稅額6409億元,如果按照原營業稅徵收,應納稅額7514億元,這兩個數據相比較,按增值稅納稅的數額比按營業稅納稅的數額少了1105億元,稅負下降14.7%。

  第二個板塊,今年5月1日以前已進行營改增試點的交通運輸業、電信業,以及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等部分現代服務業,由於將不動産納入了進項稅抵扣範圍,以及新增的四大行業進行試點後增加了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進一步減輕了企業稅收負擔,5至11月份累計實現減稅1102億元。

  第三個板塊,1994年已經實行增值稅的行業,主要是製造業。隨著2012年進行試點行業範圍逐步擴大和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可抵扣的進項稅不斷增多,製造業等行業減稅的效果更加明顯,今年5至11月份累計減稅1180億元。

  上面講的這些數據,都是根據納稅人自主申報的基礎數據匯總出來的,不是拍腦袋估算的。如果加上1至4月的減稅數額,以及個人二手房、隨增值稅附徵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減稅,1至11月份營改增帶來的減稅已達到4699億元。

  營改增助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問: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除了為企業減負,您認為改革還有哪些重要作用?

  肖捷:在我的印象中,目前世界上已經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行了增值稅制度,為什麼這麼多國家都實行這一稅制,這是由增值稅的特點決定的。

  增值稅以增值額為稅基,其鏈條抵扣機制避免了重復徵稅,有利於社會分工協作,不會對經濟行為産生扭曲。正因為如此,增值稅除了籌集財政收入外,還有一些其他流轉稅不具備的獨特功能,就我國當前情況而言,尤其是對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是由於消除了重復徵稅,有效降低了分工細化過程中的稅收成本,促進專業化分工、拉長産業鏈,催生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孕育了新動能、涵養了新稅源。今年5至11月份,僅新增試點的四大行業新辦企業戶數就累計增加58萬戶,每個月平均有8萬多戶。

  其次,由於打通了二三産業的抵扣鏈條,製造業企業外購服務、不動産等支付的增值稅都可以抵扣,在拉動服務業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製造業轉型升級,實現了服務業與製造業互促共進,推動了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今年5至11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總額同比增幅由6.4%上升到9.4%。

  第三,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後,消除了以往企業因增值稅和營業稅並存導致的經營行為扭曲問題,為公平競爭創造了良好的稅制環境。在增值稅抵扣機制的作用下,企業為了實現充分抵扣和充分利用稅制安排的有利條件,會更加注重經營管理規範,減少暗箱操作,積聚發展的內生動力。

  隨著改革不斷深化,我相信,營改增對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會起到更加有力的推動作用。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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