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涵降費 外延控費 保質提標
我國社保繳費率存在階段性下調空間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26日 07 版)
楊宜勇
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是降低企業成本的一項重要舉措。有人擔心,降低社保繳費率會導致職工福利待遇縮水。其實,我國社保繳費率高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當前存在階段性下調空間。只要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就不會導致職工福利待遇縮水。
社保繳費率高是由多種因素導致的
受人口老齡化影響,主要社會保險制度的贍養結構呈現持續老化態勢,帶動繳費率高企。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普遍採用現收現付制,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和醫療費用報銷均來源於單位和在職職工繳費,而職工養老和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又佔到五項社會保險繳費的絕大部分,所以,社會保險制度的籌資水準對人口年齡結構變化非常敏感。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逐步提高,離退休職工人數的增速快於在職職工人數的增速,導致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贍養率(制度內領取保險金的人數與繳納保險費的人數之比)攀升,繳費率自然走高。
社會保險制度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繳費率水準。社會保險險種設計繁複,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社保基金地區間調劑能力不強,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保繳費率。我國針對勞動者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分別設計了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但險種設計繁複導致對同類風險重復保障,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險種基金大量結余,繳費未能得到充分使用。各項社會保險的統籌層次偏低,養老保險以省(區、市)為單位制定繳費政策和領取辦法,醫療保險等險種則是地市統籌、分級管理,形成社會保障的逆向轉移支付格局,地區間風險平衡能力差,出現部分地區繳費結余而部分地區需要財政補貼的現象,造成資金浪費。
繳費基數調整與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關聯,導致中小企業名義費率與真實社保繳費負擔背離。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為社保繳費基數,由於社會平均工資往往高於中小企業職工實際工資收入,因而中小企業所負擔的實際繳費率高於名義繳費率。近些年,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的社保繳費連年上漲,進一步加重了中小企業的負擔。以北京市為例,2015年7月,養老、失業兩個險種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不低於2585元,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不低於3878元,而同期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僅為每月1720元,這意味著中小企業的實際社會保險負擔水準遠高於名義繳費率。
降低社保繳費率具有現實可行性
引起社保繳費率高位運作的因素,有人口老齡化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剛性因素,也有制度設計方面的可調整因素。因此,從控制、降低繳費率和保質提標幾方面發力,當前階段性降低社保繳費率有一定空間,而且不會引起職工福利待遇縮水。
內涵降費。這是指通過精簡歸併不合理社保項目、加強基金調劑使用、下調部分險種繳費率和完善降繳緩繳機制等方式,直接降低企業社保總成本,使企業能夠在經濟週期內合理分攤福利成本,促進職工與企業共擔經濟週期性風險。可採取的措施是:加快健康風險保障類險種“合併同類項”;加快推動職工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可先按照中央和省級雙重架構統籌管理基金,統一各省(區、市)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進一步完善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豐富投資領域和投資工具,以投資反哺籌資;根據當前失業保險基金積存過多的情況,可階段性適當降低失業保險繳費率,並擴大失業保險基金在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方面的支付範圍。
外延控費。這主要是指建立抑制繳費負擔進一步攀升的籌資“防火牆”。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本質上屬於收入再分配,在基金支付需求具有剛性的前提下,在社保繳費環節進行節流的空間是有限的。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應充分利用財政等再分配籌資工具,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國有企業收益反哺力度,發揮好社保基金的增值功能,通過開源的方式減輕單位和在職職工的當期繳費壓力,為降低社保繳費率騰出空間。
保質提標。保障待遇低於參保人員預期,是參保人員繳費意願低、企業不堪重負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要充分考慮社會保險的福利棘輪效應(指福利待遇易於上調、難以下降的現象),降低社保負擔不能以社保待遇下調或變相下調為條件。同時,多渠道增加資金投入,提高保障水準,拓展保障項目,促進保障公平,織牢織密社會保障網,提高參保人員的獲得感。
(作者為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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