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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證買賣調查:網購“病假條”買賣雙方都違法

2016年08月17日 08:49:47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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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時代,資訊得到快速匹配,購物、交易更加便捷。不僅實體貨物,連實習證明、醫院病假條、公文報告、各式證件等,在網上都成了待價而沽的“商品”,不時熱賣……這些“貼心”“週到”的服務,給社會帶來的究竟是便捷還是隱患?交易行為除了違背道德原則,是否涉嫌違反法律法規、又該如何進行監管?請看記者調查——

  暑期已近尾聲,雲南某高校學生小王,開始考慮開“實習證明”的事兒了。雖然痛快玩了近兩個月、哪兒也沒去實習,但他並不著急:“網上可以買個實習證明。從提供單位印章到代寫實習評語,各種服務應有盡有……”

  記者了解到,不僅實習證明,像代開醫院病假條、代寫公文報告、代訂證書……網上可以提供一系列無微不至的“一條龍”服務,通過網路買賣,好像所有的煩惱立刻會找到解決渠道,為難之事大可不必再費心求人。

  但這些“貼心”“週到”的服務,真的“靠譜”令人放心嗎?

  看起來似很“美”

  無論是病假條還是實習證明,網購都能“私人定制”

  “病假條中心,是您生活中想休息時的不二之選。”網路上,一個代開病假條的賣家打出了如此標語。“簡介”一欄上,赫然寫著“請加微信、QQ,病假休假,病假單,三甲醫院診斷證明,病歷本、化驗單、費用清單等一應俱全……”

  “想請假,能幫忙開個病假證明不?”記者按照網站上的QQ號進行聯繫後,馬上得到答覆:“100元一張,全國各地都可以開。”記者告知所在地區後,賣家立刻提供了三家當地醫院供選擇。

  據了解,在網上購買病假條,需要提供個人詳細資訊,售價在100元到200元左右不等。賣家傳來的病假條模板有模有樣,抬頭是病情證明單,並有病人姓名、診卡號、就診日期、病情診斷、科室、醫生等一應資訊,還附有一串防偽碼。

  “想寫什麼病,您提要求就可以,假條保證真實有效。”網上賣家再三保證,病假條是醫院開出來的,可以根據買家想請假的天數來建議病假條種類。從各種病假條模板來看,幾乎都是清一色的“闌尾炎”“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

  相比于病假條,網購“實習證明”似乎更加省時省事。小王告訴記者,他多次網購“實習證明”:“交了錢當天就能開,也不貴,50元就能搞定一張,省了多少麻煩?”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很多“實習證明”的賣家本身有經營的公司,兜售實習證明只是附帶“業務”,只要買家需要,就可以提供帶自己公司公章的實習證明。如果公司種類不符合買家需求,他們還能根據買家所在地區和需要的實習崗位進行“私人定制”。“我們公司在別的地區有些合作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開具證明,公章都是真的。”一位賣家表示。

  買賣方都違法

  網購證明多為偽造,買家知假買假,購買行為涉嫌違法

  通過網路購買“病假證明”“實習證明”,看起來方便省事,但實際上存在很多隱患。

  根據賣家提供的可開病假條的醫院名單,記者聯繫了一家醫院。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病假條分為門診假條和住院假條,門診假條能開10天左右的休息證明,想要更長的通常需要住院假條。

  據介紹,醫院開病假條有嚴格的程式,正規的假條上面既要醫生個人的簽名、印章,還要蓋相關科室的印章,且需存檔;一張病休證明不是某一個人能夠獨立完成的。“通過私人關係找來的,偶爾開一兩張‘人情’病假條還是有可能的,但是放到網上大規模售賣就不太可能了,除非醫生想砸自己的飯碗。”這位工作人員説,“網上售賣的醫院病假條,多半是偽造的。”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曾經有病人拿著網購的病假條找到府來,簽名、蓋章等都齊全,報警之後,警方對比發現,網購病假條上面的章是偽造的。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葛磊認為,在網上交易病假條、實習證明的行為包含多個環節,整個交易行為不僅違背道德,更涉嫌違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買家知假買假,賣家可能偽造公章,整個購買行為涉嫌非法交易。”葛磊説,“對於出賣方而言,如果偽造醫院或者公司公章,涉嫌違反《刑法》第280條規定的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像開具病假條這種行為,對從業人員來説會有更高的要求。”葛磊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生利用職務之便,為牟取個人不正當利益,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的,也應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此外,葛磊還提醒道:“在網上購買相關證明,需要提供很多個人詳細資訊,很有可能導致個人資訊洩露,帶來一系列安全隱患。”

  監管聯手協力

  管理成本高、監管難度大,需要部門協同合作、加大打擊力度

  打開淘寶等一些電商渠道,輸入“病假條”“實習證明”進行搜索,結果顯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病假條’‘實習證明’的相關寶貝。”那些聲稱自己能代開病假條或者各類證明的賣家,更多地活躍在微博、百度貼吧等更開放的網路平臺。

  據了解,為了規避一些網站對購買證明、病假條等網路交易的遮罩,這些買家通常在微博、貼吧或者論壇上留下微信號和QQ號,再通過這些平臺進行暗箱操作。即使是在淘寶上,這些店家也以一種更為隱蔽的方式存在著,“挂羊頭賣狗肉”,通過售賣其他正常商品來打掩護。

  根據朋友提供的線索,記者在淘寶聯繫了一家經營翻譯業務的店家,説想購買一份實習證明,但立即被以“手機旺旺總是斷線發不了文件”為由,要求通過QQ聯繫。

  “由於淘寶旺旺的聊天記錄無法刪掉,所以只能在QQ上聊天,完成後刪除好友就不會留下任何記錄。”在QQ交談中,賣家告訴記者,在淘寶上不能涉及“開證明”相關的內容,下單前必須在淘寶旺旺上假裝聊一下“翻譯文件”,而不是直接聊“開證明”,然後才能在淘寶拍下相關連結,對賣家服務評價時也只能留下“翻譯品質好”等資訊。

  “QQ和微信這些聯繫方式更加私密,交易行為也更難鑒定。尤其是對於在網上發佈相關資訊的管理規定,涉及的條款也很模糊,增加了監管難度。”葛磊説。

  “購買病假條、實習證明這種需求的大量存在,導致市場形成這樣一種産業鏈。網路具有匿名性和開放性特點,獲取和交流資訊的方式更加便捷,為這些産業提供了一個有利渠道,促進了這些違規行為的擴大化。”雲南大學資訊學院教授黃銘説,“現階段,對這些行為執法的技術成本和管理成本很高,還需要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強化協同合作,才能加大打擊力度。”黃銘認為,“公安機關要對私刻公章等違法行為嚴懲不貸,剷除制假販假滋生的土壤;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則應當主動加強監督管理,建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遇到違法商家,應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售假買假 嚴管嚴查(記者手記)

  有事請假難獲批准,假期有事不想實習……網購假證明的人,都説自己有難處,“網購證明,省去了現實生活中託人情找關係的麻煩,辦事再也不用求人了。”代辦假證明的“産業”,在網際網路上應運而生。

  50元一張實習證明、100元一張病假條,“私人定制”的網購看上去省時省力,解決了不少麻煩。但如此弄虛作假,不只是不守誠信有違道德,也會因隱私洩露帶來安全隱患;更為嚴重的是,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證明文件屬於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便利和快捷,絕不應成為網購假證的藉口。一方面公眾還是要通過正當方式實現自身需求,不能貪圖一時便利選擇違法;另一方面,網路搜索引擎服務商理當擔起對各種廣告、資訊的審查義務。網路並非法外之地,要想真正實現有效利用,還需多方發力,各方依法依規行事,營造清朗而共贏的網路時空。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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