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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詳解深港通八大熱點 公募基金可參與

2016年08月17日 08:31:59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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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包興安:8月16日,深港通實施準備工作正式啟動。目前海外投資者投資A股的途徑包括QFII、RQFII、滬港通和中港基金互認等。深港通開通後,為外資投資中國市場打開又一個通道,可吸引更多境外長期資金進入A股市場,改善A股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2016年8月16日,深港通實施準備工作正式啟動。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就深港通事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張曉軍表示,啟動深港通,是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又一重大舉措,具有多方面積極意義。他同時表示,公募基金可以參與深港通業務,相關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參與滬港通的政策執行。

   《證券日報》:推出深港通有何積極意義?

   張曉軍: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適時啟動深港通”。深港通複製了滬港通試點取得的成功經驗,是境內交易所再度與香港交易所建立的連接機制。啟動深港通,是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又一重大舉措,具有多方面積極意義。

   一是有利於投資者更好地共用兩地經濟發展成果。將進一步擴大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的投資標的範圍和額度,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跨境投資以及風險管理需求。

   二是有利於促進內地資本市場開放和改革,進一步學習借鑒香港比較成熟的發展經驗。可吸引更多境外長期資金進入A股市場,改善A股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三是有利於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將進一步發揮深港區位優勢,促進內地與香港經濟、金融的有序發展。

   四是有利於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證券日報》:深港通的主要制度安排有哪些?

   張曉軍: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參照滬港通,遵循兩地市場現行的交易結演算法律法規和運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五方面要點:一是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上市公司繼續受上市地上市規則及其他規定的監管。二是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採取直連的跨境結算方式,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三是投資範圍限于兩地監管機構和交易所協商確定的股票。四是對跨境投資實行每日額度管理,並進行實時監控。兩地監管機構可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額度進行調整。五是港股通投資者僅限于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證券日報》:深港通的標的範圍是什麼?

   張曉軍:按照“防範風險、各方認可”的原則,經各方溝通一致,深港通投資標的按照一定股票市值篩選後確定。

   深股通的股票範圍是市值60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與滬股通標的偏重大型藍籌股相比,深股通標的充分展現了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興行業集中、成長特徵鮮明的市場特色。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範圍是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證券日報》:滬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標的範圍有什麼不同?

   張曉軍:滬港通下的港股通標的範圍是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以及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範圍是在現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標的基礎上,新增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份股(選取其中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股票),以及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證券日報》:滬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額度如何控制,是否相互調劑?

   張曉軍:滬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額度由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控制,即均為105億元人民幣,互不影響、也不相互調劑。

   《證券日報》:公募基金能否參與深港通業務?

   張曉軍:公募基金可以參與深港通業務,相關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參與滬港通的政策執行。後續,證監會將在有關規定中明確上述安排。

   《證券日報》: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納入互聯互通的投資標的還需具備哪些條件,何時推出?

   張曉軍: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納入互聯互通投資標的範圍涉及兩地三個交易所和有關登記結算機構的系統改造,需要較長的準備時間。未來,我會將根據深港通運作情況,就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納入投資標的具體時間、條件與港方進行協商,以保障兩地市場平穩運作。

   《證券日報》:深港通推出還需要4個月左右準備時間,請問需要開展哪些準備工作?

   張曉軍:我們將按照安全有序可控的原則,會同有關各方積極開展以下準備工作:一是會同有關部委,出臺深港通業務的相關規範性文件及配套措施;二是組織兩地交易所以及市場參與者,完善業務流程,做好技術準備;三是與香港證監會就深港通下的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以及投資者保護等進行磋商,對現有的監管合作備忘錄、投資者教育等相關監管合作安排等進行補充完善;四是推動兩地交易所和結算公司簽署互聯互通的合作協議。

   (記者 朱寶琛)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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