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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後賣二手房得多繳稅?來看看靠譜分析

2016年03月25日 08:30:00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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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報記者 唐韜/攝

  河南商報首席記者王俊偉

  房地産等四行業將於5月1日起實施營改增的消息出來後,各種“分析”都出來了。

  比如有些分析稱,將來二手房增值越多,繳稅就會越多,甚至可能會翻倍,趕緊趁增值稅沒實施賣房吧,省得花冤枉錢……

  然而,這些分析都是錯的!來,今天咱聽聽正確的。

  【不靠譜的傳言】

  這些分析是不是很眼熟

  先瞅瞅網路上這些文章的標題:

  《營改增最新政策:營改增後,二手房增值越多繳稅可能越多!》,《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後稅率或翻倍》,《“營改增”:房子沒升值就不用繳稅》……

  這些觀點歸納起來有如下共同點:

  房屋增值越多,可能繳稅越多,並且經過計算,如果增值翻番,繳增值稅就要比原來繳營業稅繳得多。在計算營業稅時,不少都以5.5%或5.6%的稅率計算(顯然是把營業稅的附加稅給算進去了)。計算增值稅時,按11%的稅率計算。

  這其中,還有人採訪了某知名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的教授。教授説,營改增落地後,增值稅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買入價和售出價,已繳納的增值稅也可能允許被抵扣掉,雖然11%的稅率看上去升了些,但是基數變小了,稅費整體有增有減。

  在鄭州的一個微信群裏,一位網名為“郝××”的群友發帖,“溫馨提示:鄭州市二手(房)交易在契稅降低的情況下又減免了營業稅。內部消息,自2016年5月1日開始徵收增值稅,大概是11%,具體的政策5月1日出臺,希望要買二手房和賣房的同學們關注政策,抓緊辦理,免花冤枉錢。”

  可以説,這些分析均存在不少錯誤,你可別信。

  【一個現象】

  鄭州房屋交易開始放量

  就在3月5日李克強總理指出要從5月1日起擴大營改增試點之後,鄭州的房屋交易就開始放量增長了。

  “説來也巧了,總理作報告是在週六,從他作報告後的週一(3月7日)開始,我們(鄭州)的房屋交易量有了很明顯上升。”鄭州市房地産交易西區大廳的一位稅務負責人説,“截至目前,交易量已經比之前增長40%。”

  交易量的上升究竟與營改增有沒有關係?這位負責人也解釋不了。

  畢竟,春節前後,關於樓市去庫存的政策接連出臺。

  先是降低購房首付和提高公積金存款利率。接著,三部委又出臺房産交易契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到3月1日,央行又降低存款準備金率。

  “也許,交易量增加是因為春節已經過完了,市場開始自然地恢復,自然地放量。”這位負責人説。

  或許,是各種政策加上市場自身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這位負責人説,近期確實有一些人到交易大廳諮詢營改增的相關問題,但這類諮詢並不是很多。諮詢者中,最關心的還是到時候稅負會不會增加,尤其是現在的營業稅優惠政策能不能繼續享受。

  【稅負會不會增加?】

  結論1

  個人轉讓二手房

  稅負只會減不會增

  營改增後,究竟稅負會不會增加?

  “我們作為稅務工作人員,在政策沒公佈出來的情況下,無法明確回答。”上述負責人説,“但可以肯定,個人繳納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一般納稅人是不一樣的,個人是按徵收率計算的。徵收率是多少?3%,明顯比5%的營業稅稅率低。”

  這位負責人認為,稅負增不增,就看目前的營業稅優惠政策到時候能不能延續下去,“我想,既然總理都已經承諾了,要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政策上應該會做出合理安排的,國家也是希望房地産市場保持平穩。”

  這位負責人説的營業稅優惠政策,是指三部委2月17日下發的《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結論2

  營業稅的優惠會延續

  可能有其他過渡性政策

  稅務師王國娜也表達了類似觀點。她説,現在網路上説的那些“按增值額乘以11%”計算,或者“銷項稅減去進項稅”,是一般納稅人用的計算方法,而個人不是一般納稅人,只適用用徵收率簡易計算。

  據介紹,自2012年1月啟動營改增試點以來,所有行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都是3%。她説:“如果按照3%計徵,稅負直接下降41.67%。”

  與此同時,王國娜注意到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提及:國務院已經審議通過的營改增試點方案,已經明確“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對老合同、老項目以及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

  這句話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國務院已經明確,營業稅的優惠政策會延續,對於個人二手房交易來説,那就是個人銷售2年以上住房的,將來免征營業稅。營改增後,那就是接著免征增值稅。第二層含義是:有可能還會安排其他過渡性政策。

  王國娜説,個人按簡易方式徵收,加上購買2年以上的住房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延續,則個人轉讓二手房的稅負只減不增!

  【最新消息】

  徵收率可能是5%

  從目前各方面的資訊來看,二手住房交易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都會延續下來。

  河南中興稅務師事務所總經理、稅務師陳俊嶺説:“據我了解的有關政策,目前二手房交易的優惠政策將會延續,即: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據稅務行業部分業內人士目前掌握的資訊,王國娜分析的“有可能還會安排過渡性政策”,已經被證實確實有。

  其中有一條:個人轉讓二手住房的徵收率可能定為5%。這也就意味著,增值稅因此而多了一個徵收率!

  近日,在國內一家一向消息靈通的行業網站,河南商報記者也見到了一份內容一樣的文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該文件中明確: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但,文件沒有註明執行日期和落款,疑似行業內人士之前見到的草案。目前也只有這一家網站有此內容。

  即便如此稅負也是降的

  不過,即便是把徵收率從3%提升至5%,如果營業稅的優惠政策仍然延續,則營改增後,稅負仍然是下降的。

  營業稅稅率5%,增值稅徵收率如果也是5%,看上去這個比率一樣,但為什麼説稅負會下降?因為營業稅是價內稅,增值稅是價外稅。

  也就是説,在計算增值稅稅額時,應該將含稅價款中所含的增值稅先扣除掉,用不含稅價乘以徵收率。

  怎麼理解呢?舉個例子:個人將未滿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收到房款100萬元,5月1日前應繳納營業稅就是100萬元*5%=5萬元;5月1日後,應繳納增值稅就是100萬元/(1+5%)*5%=4.76萬元,這將比繳納營業稅少0.24萬元。

  為什麼有可能不按3%而要調整到5%?業界一致的回應是:不至於使國家的稅收突然下降太多。

[責任編輯:袁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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