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山西省金融辦獲悉,山西省將撥付2057.15萬元,對2015年融資擔保機構支援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代償損失進行補償。此外,對於融資擔保機構2016年預計損失的代償資金近600萬元,將在法院確認後核撥。
據介紹,此次補償的對象為融擔機構對小微企業和“三農”業務擔保過程中發生的2015年度實際代償和2016年預計代償。同時要求申請補償的機構須具備依法合規經營1年以上、融資擔保業務放大倍數不低於全省平均水準的50%等條件。
與此同時,山西省金融辦將對補償工作涉及的代償損失、“三農”、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量進行核準。
山西省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代償損失補償工作極大提升了全省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融資擔保行業支援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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