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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業減量生産“276個工作日”措施不能輕易放棄

2017年04月10日 08:34:33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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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6個工作日”限産措施對煤炭業去産能起到了積極作用,穩定了市場,是經過實踐檢驗的有效手段。未來應結合經驗教訓和産業新常態,進一步完善和優化政策措施,使減量化生産措施更為科學有效

  去年2月份,國務院印發《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從2016年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産能,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週日不安排生産”。此後,國家發展改革委也發文要求所有煤礦按照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生産能力。

  經過一年多實踐,“276個工作日”限産措施對煤炭行業減量化生産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這一措施也引發了爭議。在我國持續推進煤炭去産能進程中,“276個工作日”措施能否繼續實施?是否有調整空間?有關專家接受了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的採訪。

  減量生産顯成效

  “國務院提出‘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的要求,本質上是調控産能釋放的程度,是煤炭過剩産能沒有完全化解條件下的限産措施。”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院長岳福斌教授説。

  自2012年以來,煤炭供給嚴重超過市場需求,煤炭價格長期非理性下跌,企業大面積虧損,裁員降薪、減發緩發拖欠工資等現象普遍,煤炭産業正常運作基礎遭到嚴重破壞,産業危機一觸即發。

  岳福斌分析説,在有效需求不足、供給嚴重大於需求的買方市場條件下,煤炭市場非理性競爭不斷加劇,薄利多銷、讓價不讓市場、低於成本銷售等無序競爭和過度競爭現象嚴重。如果靠市場自發調節,短時間內很難規範和改善煤炭生産經營秩序。因此,不得不採取“276個工作日”這一政策性規制措施。

  從實施效果看,這一措施達到了預期目標,使較長時間處於寒冬的煤炭産業經濟形勢出現逆轉。2016年,我國煤炭産量34.1億噸,同比下降9%,煤炭供需格局由嚴重供大於求逐漸轉變為供需基本平衡;煤炭價格明顯回升,年末環渤海5500大卡動力煤平均價格為593元/噸,年內漲幅為60%;煤炭産業全年實現利潤總額1152億元,較上年增加711億元。

  “如果沒有276個工作日的減量化生産措施,煤炭産業可能徹底陷入困境,長期虧損。”山西焦煤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武華太認為,這項措施是有效的,而且工人勞動得到了尊重,得到了有計劃的休息、生活品質有了提升,煤炭産品出清率大幅提升。

  措施去留存爭議

  不過,隨著2016年冬季出現的煤炭局部供應緊張和煤炭價格短期內快速上漲,各界對煤礦“276個工作日”減量化生産措施的去留問題産生了分歧。

  主張保留該措施的一方認為,“276個工作日”成效明顯,實踐證明它是調節産業産能的有效途徑,如果沒有這項措施,供需矛盾得不到緩解,去産能任務會更加艱難,作為維護煤炭供求基本穩定的重要措施,應繼續嚴格執行。

  就生産成本而言,停産期間確實仍要在通風、排水等方面投入成本,但由減量化生産帶來的煤價穩定及其産生的效益超過了這一成本;就安全生産而言,定期停産有充裕時間實行安全排查,比全年連軸轉的效果好很多;就礦工生活而言,減量化生産不僅減輕了工作強度、降低了職業病發病率,也使礦工生活品質得到很大提升。

  有人甚至建議,考慮到我國煤炭消費存在季節性因素,在加大去産能和打擊非法生産的同時,執行彈性的“276個工作日”制度,如用煤淡季實行“276個工作日”,旺季實行“330個工作日”,或者在供需形勢逆轉時梯次啟動“276個工作日”措施。

  主張取消該措施的一方則認為,煤礦的生産規律應是充分運轉,“276個工作日”的做法是行政壓産,造成開工不足、效率下降;我國煤礦大部分是井工礦和高瓦斯礦,停産期間,仍需要繼續抽瓦斯、排水等,存在硬性成本,行政性停産打破了煤炭産業連續生産的特性;有些小煤礦為降低成本,停産期間可能會不抽瓦斯、不排水,反而帶來安全隱患;而且對“大礦和小礦、先進礦和落後礦”搞“一刀切”不科學,沒有起到淘汰落後産能的作用;反而造成供應緊張,使很多小煤礦“死灰複燃”,導致礦難多發。

  反對者還認為,該措施是“去産量”做法,産量問題應該由市場決定,政府應區分“去産能”和“去産量”,將重點放在淘汰落後産能上,關掉那些過剩的、落後的、嚴重虧損的和品質、安全、環保、技術不達標的産能。

  制度設計需完善

  不少煤炭企業負責人表示,煤礦“276個工作日”減量化生産措施的正面效應和積極作用毋庸置疑。因此,這一措施應該繼續執行。

  潞安礦業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晉平認為,當前供大於求仍是主要矛盾,短期內難以解決,仍需要在時間上、區間內調節以達到供求平衡。建議採取“冬季採暖期全部放開生産,採暖期結束後先進産能330天、其餘産能276天”的生産措施,以保障煤炭産業長期健康穩定運作。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副廳長牛建明認為,嚴格執行措施,對平衡供求關係、穩定市場價格,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應加強政策研究力度,根據市場供需及價格情況適時啟動“276個工作日”制度。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書記、局長卜昌森認為,措施雖非長久之策,但仍是去産量最有效辦法,這也是去産能的保障措施。

  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吳吟表示,經濟增速放緩,同時國家大力發展新能源,煤炭産業供大於求是必然的,實施減量化生産措施勢在必行。

  岳福斌指出,總的來看,當前我國煤炭去産能的任務將更加艱巨,“276個工作日”措施不能輕易放棄,應結合經驗教訓和産業新常態適當完善和優化,實行季節性靈活調節。

  岳福斌認為,從長遠看,由於煤炭消費增長率下降和其在能源結構中比重下降已成為必然,煤炭産業實行“330個工作日”作業時間將成為歷史,類似于“276個工作日”的應急調控也僅會出現在市場失靈狀態下,取而代之的將會是市場信號引導下法治化的企業自主決定。

  “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漸進。”岳福斌説,當前,如何在確保能源安全前提下,統籌好用煤旺季和淡季的煤炭生産,統籌好産能與産量的關係,使減量化生産措施更為科學,還需深入研究。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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