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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全文)

2014年10月11日 13:12: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三、共塑未來:創新——現代社會的發動機

   中德致力於通過改革與創新促進增長,提升兩國競爭力。雙方決定建立互利共贏的創新夥伴關係,強調創新合作應突出共識、兼顧雙方利益。為此,雙方著眼於以本國市場公平、開放的貿易與生産競爭為基礎的共同進步、共同發展。在此基礎上,雙方致力於深化工業、城鎮化及農業等領域的創新合作,並在此框架下共同應對可持續發展和全球公共産品保護的任務及挑戰。

   研發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研究、技術和創新方面業已取得的合作成果,決定以創新夥伴關係為契機,以互利共贏為目標,深入開展在研發領域的創新合作,共同目的是在共同選定的領域繼續提高合作水準。

   50.中國科技部和德國聯邦教研部商定,擴大始於2011年在中德創新政策平臺框架下的對話。創新政策平臺應提升對彼此國家創新體系的理解,促進相互研發投資的框架條件,加強在特殊未來議題和項目領域合作。

   51.應通過輪流舉辦創新會議、互派專家團組、共同競標框架內的項目合作以及人員往來等活動加強中德創新政策平臺的成功合作。應結合雙方的聯合研究項目邀請雙方企業、學界以及其他部委的重要人士參與創新平臺,以在具體技術領域搭建橋梁,密切合作,以應對全球挑戰。定於2015年上半年在柏林召開的第四屆創新政策平臺會議將成為重要里程碑。

   52.雙方聲明,將探討為共同的研究和創新活動及對方國家的企業和科學家提供更好的框架條件,促進資訊交流。與此相關的重點議題為國內和國際保護法,專利問題,標準,為高校、科研機構和精英集群提供資訊以及參與互利的公開招標。此外,雙方還應協商,在互利的基礎上在合作中納入所有重要夥伴,以開展全産業鏈研發和創新。

   53.充分發揮在上海的中德“清潔水”創新中心平臺作用,加強兩國在水資源保護、飲用水安全、污水處理與資源回收、清潔生産與工業水回用等領域的合作,促進雙方科研機構和企業間科技成果交流與中國創新成果落實。參與中國大型水利工程是優先方向。

   54.應加速推進創新的、適合中國國情的水和污水技術。德國聯邦教研部已在中德“清潔水”聯合研究與創新項目框架內提供了大量前期經費。在迄今成功合作的基礎上,德國聯邦教研部與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定,通過德國復興信貸銀行貸款,用以支援高能效、高資源利用率的水和污水處理技術和設備。同時也應照顧到與環境相關職業的職教經費。

   55.雙方歡迎中國作為夥伴國積極參與德國聯邦教研部“2015科學年:未來城市”活動,並將以此為契機,加強兩國在未來城市以水、土地、空氣為重點的環保科技合作和創新夥伴關係,共同推進兩國學界、經濟界和城市管理者間的交流。尤其應當探索將來共同研究未來城市、迅速增長的城市區域等問題的切入點。計劃在兩國共同舉辦技術博覽會及相關會議。

   56.深化可再生能源研究領域科技後備人才的共同培養。中德雙方政治、經濟和科學界代表在出席聯合研討會時,應探討可能的合作領域和措施,特別是在可再生能源研究領域培養科技後備人才。優先考慮跨學科和系統性方案。

   57.深化兩國在光電子和光學技術領域的合作,重點是半導體照明技術。共同開發半導體照明的未來市場和加速挖掘節能照明的潛力。雙方將在2013年啟動的首批合作項目基礎上,繼續推進相關合作,重點在推進城鎮半導體照明、公共照明(如學校照明)、半導體照明加速測試方法和綠色製造回收等。

   58.落實《加強中德海洋與極地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2013-2020)》,中德海洋科技合作聯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拓展物理海洋學、海洋生態系統研究和極地研究領域合作。開展聯合航次合作,建立中德海洋科學聯合研究中心將為執行聯合聲明作出貢獻。

   59.雙方長江三峽生態系統土壤研究活動進展良好。研究成果為該地區有關可持續環境利用和規劃的政治決策奠定基礎。

   60.在中德生命科學平臺框架下繼續開展合作。在雙邊框架下制定的關於實施試點性舉措的方案應予以落實,該方案旨在促進以産業化為導向、按照“2+2模式”開展的生物材料聯合研究項目。為預作準備,應舉辦由中德合作夥伴參加的研討會,以此深化該合作。

   城鎮化和交通體系

   雙方願在中德城鎮化夥伴關係框架內進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應對城鎮化帶來的經濟、社會和生態等方面的問題與挑戰。德方願利用其創新性企業、科研單位和技術為中國城鎮化發展提供支援。中方願為雙方開展城鎮化合作創造合適的框架條件。與此相應,雙方將著眼基建、環保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加強在交通領域的創新合作。

   61.為拓展中德城鎮化夥伴關係,雙方商定建立協調工作組,以協調進行中的活動和不同參與方,同時照顧工業、研究機構、中小企業以及城市規劃和建築設計室的利益。

   62.雙方將重點加強在城市與空間發展規劃、經濟和創新在城市發展中的作用、城市治理、城鄉關係等方面的合作。

   63.活動應寓于中國-歐盟城鎮化夥伴關係等城市發展領域業已存在的機制內。

   64.雙方將積極推進下列活動:

   ——推動兩國城市間關於可持續城市發展政策最新問題的經驗交流

   ——促進省州間交流

   ——促進並構建城際交流網路

   ——學科交流/能力建設/在上述領域對中德專家(鄉鎮、企業、科學界、行業協會)進行專業職業培訓和深造

   65.中德兩國一致認為,唯有高效、可持續的交通體系才能適應全球化背景下不斷變化的商品和人員流動需求,這對經濟增長和就業至關重要。人口結構變化、城鎮化加速發展、交通排放和空氣污染等挑戰亟待解決。

   66.中德兩國歡迎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加強雙邊和在國際組織中的緊密協調。兩國一致認為,建立智慧交通體系將為實現更安全、更高效、更環保的道路交通作出決定性貢獻。創新、資源友好型動力技術可對環保作出重要貢獻。在這方面,兩國在電動汽車領域的戰略合作起到重要的關鍵作用。

   67.雙方認為,在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的統籌下協調機動車法規對全球汽車工業有基礎性意義,雙方致力於鞏固並加強合作,特別是在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框架下相互支援。合作應重點涵蓋尚未實現協調的領域,但不僅限於此。

   68.雙方支援提升在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合作。形式包括經驗交流和支援借鑒道路交通法規。雙方應就車輛技術條例、車輛定期技術檢查和道路交通事故研究共同開展對話。此外,還應加強新能源汽車投放市場的合作。雙方在內河航運和水路交通領域的雙邊交流符合雙方利益,應繼續推進。雙方也應繼續努力推廣可持續物流。

   69.雙方同意,要繼續加大政府對電動汽車研發、市場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扶持。在這方面,中德電動汽車戰略平臺發揮重要作用。該平臺的目的是,改善中德電動汽車領域的交流和溝通,在所有重要方面和應用領域制定共同戰略。應加強電動汽車戰略平臺和平臺內議題的合作。德方參與部門包括聯邦經濟和能源部、交通部、環保部和教研部。雙方商定,給予企業平等享受電動汽車國家扶持和優惠的待遇,並在國家規章、標準制訂中加強協調。雙方將繼續深化中德在電動汽車領域的標準合作。雙方應在充電基建領域就擴建策略和經營模式等議題加強對話。

   中德兩國應深化電動汽車示範項目和試點城市的交流與合作。在已建立的城市合作框架下,鼓勵中德其他具備條件的城市積極參與。雙方將在電動汽車戰略平臺框架下,探討共建充電基礎設施和電動汽車與智慧電網互通示範項目。

   70.雙方強調,鋻於城市和人口稠密區交通壓力不斷上升,公共短途客運和人力交通工具將成為可持續城市交通的重要基石。交通工具的有序銜接將為塑造一個氣候、環境和社會可承載的環保型交通體系發揮重要作用。通過各交通責任行為體聯網而實現“綠色出行”,即公共短途客運、人力和步行交通工具節點最優化銜接。應加強此領域相互經驗交流。

   71.兩國加強鐵道交通合作,支援有利於中歐國際貿易走廊建設的倡議,大力挖掘中歐國際貨運班列潛力,促進雙向商品穩定流動。拓寬陸上貿易走廊,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雙方共同倡議並致力於在軌道交通領域建立高效供應鏈,以實現商品無障礙運輸。

   72.雙方商定,將進一步密切在國際航運議題上的協調,加強航運市場監管方面的交流,並致力於在國際海事組織框架內的合作。進一步擴大兩國在內河航運和航道領域具體合作,重點開展在岸電供應、升船機、船閘運作維護方面的合作。推動開通上海港與漢堡港之間的集裝箱綠色航線。利用岸電方式降低靠港船舶二氧化碳的排放。

   73.中德兩國願在國際民航組織內密切溝通,在多邊框架下尋求調節國際航空碳排放的解決辦法。雙方願同所有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一道,密切對話,尋求合作。

   74.雙方強調,願繼續貫徹並深化《中國交通運輸部和德國聯邦交通部關於落實綠色物流領域雙邊合作共同意向聲明行動計劃》中商定的促進可持續物流産業舉措。

   農業和食品

   雙方決定,通過緊密合作和在雙邊及國際層面構建夥伴關係,支援在農業和糧食領域制定有效的未來方案。

   75.根據《中德農業中心框架協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兩國農業互利合作。依託在北京建立的中德農業中心平臺,加強在農業現代化和機械化領域的合作,深化農業科研領域長期卓有成效的合作,開展農業政策對話。兩國將支援雙方農業和食品企業的合作與貿易,推動農業領域職業培訓。在中德農業中心框架下開展的雙邊合作項目有:

   ——中德農業現代化種植示範農場

   ——中德畜牧合作項目

   ——中德沼氣技術合作與工程示範

   ——中德企業技術創新展示園

   除農業外,中德農業中心還可逐步拓展至食品安全和林業合作。

   76.雙方將建立動物衛生領域對話機制並開展全面合作,建立生態農業和糧食安全對話,加強在聯合國糧農組織、G20框架內的合作。

   環境和氣候

   雙方強調環境保護對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意義。中德兩國將以高遠目標為指引,深化雙方多年來在環保和氣候變化領域富有成效的合作,共同推進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77.全球氣候變化挑戰需要中德兩國堅定應對。雙方將通過政治層面,特別是中德氣候變化工作組,以及彼得斯堡氣候對話會等非正式論壇進一步深化現有合作,並在聯合國氣候談判框架內緊密合作。各國應共同努力,確保在巴黎舉行的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上達成一個公約下適用於所有締約方的議定書、其他法律文書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議定成果。雙方將在中德氣候變化夥伴關係框架內就有關氣候變化的國內政治措施和國際談判開展交流。

   78.中德兩國將採取積極的措施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在國際氣候保護倡議(IKI)框架內,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建立低碳經濟發展方式等更高目標作為雙邊合作項目重點。

   79.雙方重點合作領域是支援實施試點區域排放交易、國內排放交易體系能力建設和諮詢、建築減排、低排放和高能效交通、電動汽車、制定低碳戰略等方面加強能力建設。雙方合作項目應顯示出典型特徵,發揮創新示範效應,並反映當前最新技術。

   80.兩國政府主導定期舉行的中德環境對話和環境論壇是雙邊環境夥伴關係框架的合作基礎。雙方歡迎並鼓勵兩國經濟界和科研機構廣泛參與。第五屆中德環境論壇計劃于2016年在中國召開,主要議題為清潔空氣、水管理、資源與能源利用效率、碳排放市場、生物多樣性、綠色政府採購、可持續經濟活動、可持續消費和環境標誌。

   81.在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CCICED)框架下就清潔空氣、可持續城鎮化、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創新、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等雙方共同感興趣的議題深化合作。

   82.在水管理和迴圈經濟合作領域,由德國政府和經濟界共同倡議的“德國水資源夥伴”和“德國迴圈和效能技術夥伴”應發揮更大作用。這些機制也應為中歐水資源交流平臺作出貢獻。

   83.中國水利部與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建築和核安全部已就深化水管理合作達成一致。重點合作領域將包括:涉水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水資源可持續管理、氣候變化對水資源的影響及應對措施、防洪抗旱與減災、水污染防治和在國際水事活動中的協調與合作、培訓與能力建設。

   84.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和德國聯邦自然保護局在生物多樣性領域合作卓有成效,應繼續深化。未來幾年,應著重加強生態系統效能、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等聚焦城市生態系統的重點課題研究。

   85.在企業環境管理體系(EMAS)合作基礎上,中國企業的認證應為其他領域的推廣起到示範作用。

   86.雙方致力於推廣高效環保技術,完善環保標準的透明度、相關要求和相容性,保證企業公平獲取國家扶持,公平參與公共招標。促進雙方迴圈經濟和環保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由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主辦的)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建立的迴圈經濟和環保技術工作小組是此項合作的組成部分,2014年的工作議題為城鎮化背景下的城市廢棄物處理和再生使用。繼續深化在電動汽車電池回收利用領域的合作(由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建築和核安全部牽頭)。

   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領域

   雙方願繼續就構建面向未來的現代醫療衛生體系開展對話和經驗分享,並就社會福利政策和社會保障體系及就業政策等領域進行交流,共同尋求應對老齡化等本國和全球性問題的創新措施。

   87.醫療衛生領域交流的重點是以下議題:

   ——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的管理、組織和品質保障

   ——醫療衛生體系的資金籌措

   ——急救和突發事件醫療救援,包括在中國建設一體化急救體系

   ——護理和專業醫務人員資質評審

   ——藥品安全、藥品市場準入便利化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

   ——預防和治療傳染和非傳染病

   ——流動人口的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88.擴大在醫療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重點為以下幾個領域:醫療機構設置、醫師管理、專科診療技術及醫護人員培訓、醫療衛生體系改革經驗交流。

   89.加強在公共衛生應急與突發事件醫療救援領域的合作,開展聯合交流、培訓和演練等活動,在華建設一體化急救體系,建立突發急性傳染病資訊交流平臺,加強傳染病防控和治療合作,提升雙方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促進衛生應急實踐經驗交流和科研成果的分享。

   90.中德兩國願共同研究,如何在本國、雙邊和多邊框架內致力於創建體面勞動環境。

   91.雙方願如《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所闡述,致力於推動社會進步、高品質就業和體面勞動,加強在國際勞工組織合作,進一步推動體面勞動議程。

   92.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德國聯邦勞動和社會部願于2015年舉辦“體面勞動研討會”。

   93.在亞歐會議合作框架下,在殘疾人政策領域開展更加緊密的合作。此計劃應在亞歐會議勞工部長進程或其他機制下予以細化。

   發展合作

   雙方將在業已開展的卓有成效的發展合作基礎上探討創建新的對話機制,其核心是有利於環境、社會與經濟平衡發展的經驗交流與互學互鑒。

   94.雙方願在未來深化社會、生態、經濟問題對話夥伴關係,為此充分挖掘“公共政策對話基金”(PPDF)合作潛力。

   95.繼續就雙方關心的重要問題進行業已開展的雙邊對話。(例如:法律領域合作、就“殘障人融入社會”進行交流、“職業教育”、“上海自貿試驗區”等)

   96.兩國商定,就全球發展問題開展交流。雙方願就在他國或與他國開展雙邊和國際可持續發展合作議題進行溝通。(主要議題包括地區和全球問題、發展政策合作的機構與程式、南南合作經驗、可持續發展後2015議程等)

   97.本著互惠互利精神,繼續與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在促進性貸款領域開展卓有成效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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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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