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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季辦理兩岸司法互助案909件 比增逾三成

2013年04月17日 08:00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16日透露,今年第一季度,福建法院辦理海峽兩岸司法互助案件909件,同比增長30.6%。

  在福建辦理的兩岸司法互助案件中,協助臺灣法院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478件,請求臺灣法院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431件;主要是涉及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等類型的案件。

  福建與臺灣一水之隔,兩地有著深厚商緣、法緣關係。近年來,福建法院在大陸率先設立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和涉臺審判庭,開創大陸涉臺案件審判之先河。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表示,福建致力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暢通涉臺案件“綠色通道”,通過強化涉臺案件審判,打造涉臺司法品牌,有效增進兩岸司法互信。

  在福建,現有九個中級人民法院全部設立了審理涉港澳臺外案件民事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成立涉臺審判庭,實現了涉臺案件審判專業化,統一涉臺司法尺度。

  在臺灣同胞重要祖籍地漳州,涉臺案件已實現專業化審判。漳州市中級法院在大陸首創刑事、民事、行政合一的涉臺案件集中管轄架構,聘任20名法學專家等知名人士擔任監督員和涉臺事務顧問,特邀167名臺灣同胞調解員參與化解糾紛767起,促成82%案件調解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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